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公式是怎样的?因房屋拆迁补偿或安置问题造成的纠纷是最常见的拆迁纠纷,为了避免这类纠纷的再次发生就需要政府部门出台具体的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作为拆迁户除了要了解政府的拆迁补偿规定之外,对于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公式也要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充分了解自己所能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并配合拆迁办工作。具体的计算方式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请继续往下阅读。1、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2、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①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②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 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①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②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③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①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 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 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②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房屋拆迁补偿只是拆迁户们所能获得的补偿项目之一,具体的计算方法请根据上述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公式来计算,而拆迁户们获得补偿的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在此我们要提醒的是,房屋拆迁补偿的面积是按拆迁户们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为标准的,如果其面积超出规定或属于违规建筑的不在房屋拆迁补偿计算范围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醉酒驾驶抽血后几天送检
      醉酒驾驶抽血后几天送检一、醉酒驾驶抽血后几天送检?抽血后应立即送检,特殊情况不能送检的,要采取相应措施。二、醉驾抽血后最长不能超过多久出结果?......


·一、父母离婚儿女财产可以分配吗?
      一、父母离婚儿女财产可以分配吗?父母离婚儿是不可以分配女财产的,父母的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


·在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可以撤销吗?
      在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可以撤销吗?一、在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可以撤销吗?1、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打架上法院起诉有用吗?
      现在社会是一个文明的社会,所以国家队打架斗殴这种现象是严厉禁止的,一旦发现的话,会给予非常严厉的处罚,当然有的时候情节轻微,不会构成刑事案件......


·购买商品房的陷阱具体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陷阱具体有哪些一、购买商品房的陷阱具体有哪些1、“五证”不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


·酒驾、醉驾交多少罚款多少怎么处罚?
      酒驾、醉驾交多少罚款多少怎么处罚?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


·患职业病属不属于工伤?
      患职业病属不属于工伤?一、患职业病属不属于工伤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


·公司注册资金怎么变更所需的手续
      公司注册资金怎么变更所需的手续一、减少注册资金: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


·劳动合同法14条司法解释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14条司法解释是什么?劳动合同法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了解的一项法规,因为涉及到双方的合同利益问题,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对此对......


·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
      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征地拆迁后农民就业问题如何解决1、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是民生之本。农村劳动力就业是一项事关全区经济社会改革、......


·酒驾醉驾党纪处分是什么
      酒驾醉驾党纪处分是什么1.党员干部如果因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视情节给予相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