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能判几年

在故意对他人人身实施伤害行为的情况下,只要造成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程度的,那么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而此时也就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按照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能判几年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能判几年
  
  故意伤害致1人轻伤的,可以在6个月至1年6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伤亡后果:每增加1人轻微伤,可增加1个月至2个月刑期;每增加1人轻伤,可增加3个月至6个月刑期;每增加1人重伤,可增加1年至2年刑期。
  
  2、伤害的程度:参照标准1996年《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一般残疾(十至七级),严重残疾(六至三级),特别严重残疾(二至一级)。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可以增加1个月至3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可以增加6个月至1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可以增加2年至3年刑期。并采用累进的方法计算。
  
  3、手段的残忍程度:一般手段,就是可能致人轻伤的最简单的方式,通常就是手打、口咬、脚踢等伤人手段,而未使用器械等特别手段,特别残忍手段,一般指采取朝人面部泼硫酸、用刀划伤面部等方式毁人容貌,挖人眼睛,砍掉双脚或与上述行为相当的特别残忍手段。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起的;(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劳动纠纷、管理失当等原因引发、犯罪动机不属于恶劣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者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2、因被害人对引发犯罪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可以自诉吗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提起自诉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追究其刑事责任类案件般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下列两种情况下受害人也提起自诉: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报案由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2、受害人报案公安机关或者检查机关终做出予追究决定
  
  相关法律参考:
  
  《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第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款规定);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款规定);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款规定);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节规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对被告人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下刑罚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证据足、由公安机关受理或者认对被告人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上刑罚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行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予追究书面决定案件。
  
  综上,我们已经知道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能判几年,从《刑法》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在这种情况下犯罪情节可以说是比较轻的,因此一般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在处刑的同时,也是不能免除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修改过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修改过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在民间借贷中,由于很多是熟人借贷或者很多人认为欠条很简单等原因,对借条的书写都不太重视,具体表现就是在书写借条时......


·我们自小就是在母亲的怀里长大
      我们自小就是在母亲的怀里长大,感受的是母亲给我们的慈祥的母爱,但是现实情况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爱自己的孩子,那么母亲未抚养还有赡养义务吗?答案......


·一、醉驾没有事故会不会被列入通缉犯?
      一、醉驾没有事故会不会被列入通缉犯?醉酒即构成危险驾驶罪,可以网上通缉。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就构成危险驾驶罪了,确实如交警所说,是犯罪行......


·内蒙古录音司法鉴定的基本条件
      司法鉴定已经服务社会和大众很久,司法鉴定能够鉴定的东西很多,录音司法鉴定也是很常见的,目的就是鉴别录音的真伪,为法律提供有利证据,内蒙古申请......


·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案件规定是什么?
      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案件规定是什么?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案件规定是死亡赔偿金属一次性抚恤金是不能够做遗产发生继承,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


·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是什么
      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有无法确定抵押权的情况、无法确定是否购买的是违规建筑、无法进行买卖交易等等意外损失。因为我国的土地是归国有的因此购买房......


·设计单位要在当地备案吗
      在当地备案是一定需要的。合同备案流程有以下几个方面: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


·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
      债权人有留置权的合同有哪些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合同的种类那是有很多的,但却很少有人知道,并不是所有合同中的债权人都享有留置权。其实,在我国法......


·劳动局劳动仲裁要走什么流程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


·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怎么办?
      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怎么办?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延误工期违约金,当事人还是可以依据民法典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一、违约金的种类违约......


·公司改制后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
      在当今社会下,每个人都是需要出去工作的,工作单位各不相同,薪资待遇也是不同的,有签合同的,也有上编制的,在编制内是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但是签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