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抚养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中,若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事故的责任人元需要对于受害人以及应由受害人抚养的人进行抚养义务的履行,按时缴纳抚养金。我们将针对交通事故抚养金的计算方法来为您详细进行介绍。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到帮助。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概念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被扶养人扶养利益的减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致人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后果,应当受到赔偿。
  
  二、我国法律对交通事故抚养费如何规定的
  
  《最高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1、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 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交通事故抚养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2)18周岁—60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
  
  (3)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
  
  (4)75周岁以上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
  
  (5)有其他扶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数;
  
  (6)被扶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人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在交通事故中,首先需要对于交通事故被扶养人员进行认定,其次就是需要事故责任人对于被扶养人的生活费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姻诈骗判刑多长时间?
      婚姻诈骗判刑多长时间?一、没有婚姻诈骗罪这一罪名,利用婚姻进行诈骗的定罪名为:诈骗罪。二、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要分清利用......


·温岭车祸误工倍护怎么算?
      温岭车祸误工倍护怎么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


·发行公司债券的形式是怎样的
      发行公司债券的形式是怎样的一、公司债券的发行形式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


·不同法制国家确定的主体也是不同的
      不同法制国家确定的主体也是不同的比如大陆法系国家,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苏格兰等。他们只承认个人是作者,由制片人制作的电影作品的著作权......


·现金支票的期限是多久?
      现金支票的期限是多久?企业或者是个人在进行资金流动时,如果涉及的金额较大,一般都会选择通过支票的形式进行转账。支票又分为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


·出租屋转租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出租人依法终止合同,被转租人应当怎么办?转租期限可以比原租期长吗?承租人能提前退租吗?如果提前退租,应当提前多长时间通知出租人?租房期满未签订新......


·债务债权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债务债权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一、福建省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1、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债务纠纷案件,财产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内的......


·涉嫌价格欺诈都有哪些情况
      涉嫌价格欺诈都有哪些情况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怎么分配?在处理夫妻离婚共同债务的方面,坚持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偿还的原则。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


·交通肇事逃逸判刑多长时间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在司法实务中也是需要经过专业的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认定确实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此时因为具有逃逸......


·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哪些人才能拥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哪些人才能拥有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哪些人才能拥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