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桥梁加固工程承包后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桥梁加固工程承包后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在当今社会不论是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房屋商店装修我们都会交由有经验的人员来完成,毕竟他们更为专业能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而作为这些项目的承包人在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并不会着急施工,而是在施工前处理好相应的准备工作。那么在桥梁加固工程承包后都有哪些准备工作需要处理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以供您参考。
  
  1、做好桥梁加固施工前准备工作的重要意义
  
  (1)桥梁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是坚持按照基本程序、施工程序办事的重要环节之一。
  
  (2)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是桥梁施工组织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2、桥梁加固施工前准备工作的阶段划分
  
  (1)第一阶段桥梁工程初步设计已完成,并列入国家或地区建设计划以后所需进行招标投标及签订承包合同等准备工作阶段。
  
  (2)第二阶段是施工单位承包施工任务以后,在开工之前进行的以圆满完成各项施工任务为目的的准备工作阶段。
  
  3、桥梁加固工程的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主要是组建项目管理团队(项目部),落实管理人员,确定人员分工,确定各施工班组和施工队,签订合同等工作。
  
  (2)技术准备,熟悉施工图和相应规范,查看地质和水文资料,周边环境资料等,制定施工计划和方案,并为施工图审查和交底做好准备。
  
  (3)现场准备,落实施工场地(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做好临时设施和生产场地,落实土石方供应和堆放的地点和施工设备停放场地等。落实好电脑、打印机等表格设施设备和民工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
  
  (4)资料准备,收集公司和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相应证书、编制施工方案和各种专项方案,了解当地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对资料和现场的要求,办理好项目备案,为正式开工做好准备。
  
  (5)材料准备,根据施工方案和计划,落实材料供应商,编制材料采购方案等等。
  
  (6)其他准备工作:联络各参建方和周边区域有可能会影响施工的单位和部门,为将来顺利施工和沟通做好准备工作。
  
  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才能使得后续工作有序的开展,在施工前做好上述的各项准备工作才能确保在桥梁加固工程承包后的各项施工项目有条不紊的进行。当然这些准备工作并不是由承包方单方面完成的,施工物料的质量问题需要质监部门的配合,而工程的整体格局设计需要与发包人达成一致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雇佣未满十六岁的人怎么处罚
      雇佣未满十六岁的人怎么处罚在我国,要是用人单位雇佣未满十六岁的人,那么这样的行为就属于雇佣童工,这是非法的行为,就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对用......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个人为了借款的事情状告法院,这是很普通又难办的事情,因为他们一般不注意细节问题,如诉讼时效,可能由于超过了法律规定的......


·民法典第二条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二条内容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是调整平等主体的法律,在经过几十年的不断修改和完善,如今《民法典》基本上可以解决人......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


·上市公司法律事务的处理 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成就了许多公司
      上市公司法律事务的处理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成就了许多公司。其中上市公司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较晚,但是发展十分迅速,上......


·撤销权的行使有什么限制?
      撤销权行使: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被撤销的债务人行为归于消灭,视为自始无效。2、对于受益人的效力。已受领债务人财产的人,应负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寻衅滋事在派出所私了可以吗?
      寻衅滋事在派出所私了可以吗?一般寻衅滋事已不能私了的,可能是检察院认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要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私了只是民事赔偿方面达成了一致而......


·福建司法鉴定如何进行?
      在处理纠纷时,有很多情形都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做司法鉴定,需要提出申请,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但是具体的程序规定相对于普通人来说还是比较......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相信很多有公司的朋友涉及到公司的法人变更,但是不知道如何办理变更,办理的流程是什么,也不知道公司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材料?今天我们就来为您整理了......


·如何理解“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


·2023立遗嘱的范围有哪些
      立遗嘱的范围有哪些一、立遗嘱的范围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