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近年来,我国高速铁路的得到快速发展,我国高铁的总里程在不断的增加,我国高铁铁路的技术发展处于世界先进的水平。因为保证高铁运行的安全,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着非常高的标准,以下我们我国轨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就对中的路线基桩和铺轨前铺渣标准进行相关了解。
  
  一、 线路基桩验收标准
  
  1、一般规定
  
  正线应设臵线路基桩。轨道工程施工前应进行线路贯通测量。
  
  2、主控项目
  
  基桩所用材料进场时,应对其规格、型式、外观进行验收,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进行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查验产品合格证,观察检查。 3、 基桩的设臵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检次数的10%见证检验,但至少一次。 检验方法:仪器测量、观察。
  
  4、 基桩的测设精度应满足《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中线和高程测量精度的要求。(注:铁建设[2009]195号TB10101-2009于2009年12月1日实行,TB10101-1999同时废止。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仪器测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检查测量资料。
  
  5、基桩标志设臵牢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6、一般项目
  
  基桩的标志应设臵齐全,色泽鲜明、清晰完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二、 铺轨前铺碴验收标准
  
  1、 铺碴前应取得线下施工单位线路测量资料、中桩、基桩和水准点,并进行铺碴前路基面检查,复测线路中桩、基桩及路基面高程,形成交接记录。
  
  2、轨道工程开始施工前,线下路基、桥涵、隧道等主体工程及线路复测应已完成,此时形成的资料包括了平、纵断面及建筑物变更设计的重要内容,是铺轨工程重要、可靠的指导文件,应在建设单位的主持下,向有关单位办理接收。
  
  3、施工单位应评估碴场建场检验、生产检验的有效性,检查出场检验报告。
  
  根据《铁路碎石道碴》(TB/T2140)和《铁路碎石道 床底碴》(TB/T2897)标准,碴场建场和生产质量管理均有严格的程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对其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 4、轨道与道岔铺碴可合并验收,分别记录。
  
  线路和道岔铺碴作业一般同时进行,为简化进场验收,将其合并。由于线路铺碴与道岔铺碴分属两个分部工程,故检查记录应分别填写。
  
  5、 桥梁及顶面高于路肩的涵洞两端各30m,预铺碴面应高于桥台挡碴墙或涵顶不少于50㎜,并做好顺坡。
  
  6、 路基与桥梁、路基与隧道、无碴道床与有碴道床,以及新筑路基与既有路基连接地段的预铺道碴应加强辗压,长度不应少于30m。
  
  7、双层道床底碴辗压后应满足设计厚度。
  
  8、 铺轨后应及时分层补充道碴并整道。
  
  9、铺底碴 主控项目
  
  底碴进场时应对其品种、外观等进行验收,其质量应符合现行《铁路碎石道床底碴》(TB/T2897)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查生产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观察检查。
  其检验的数量与检验的方法皆不同。在轨道工程质量中路线基桩和铺轨前铺渣标准是整个轨道工程质量的基础,只有路线基桩和铺轨前蒲渣达到标准,整个工程才能继续进行推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不服事故责任认定书该怎么办
      不服事故责任认定书该怎么办一、不服事故责任认定书该怎么办1、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有什么区别 ?
      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有什么区别?一、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有什么区别1、概念的区分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


·哪些情形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我国《合同法》确立
      哪些情形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我国《合同法》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目的是保护承租人的租赁权。但是当租赁权和抵押权并存时,两者的对抗关系......


·应该如何给付离婚抚养费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若尚有未成年的子女,那此时对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实际支付子女抚养费,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但现实中,很多人对抚养费......


·伪造公司法人签字是否构成犯罪
      伪造公司法人签字是否构成犯罪在生活中,公司选举出来的公司法人是具有自己独立行驶公司事物的资格的。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公司法人的职责是谁都无法......


·谁是第一继承人,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
      在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如果其生前没有立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就只能进行法定继承。那么此时谁是第一继承人呢?一般在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


·国家规定中什么是马德里商标?
      国家规定中什么是马德里商标?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双倍工资有么?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双倍工资有么?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自行辞职是没有赔偿的,劳动者自行辞职,属于自己的原因辞职,用人单位是无需支......


·工程结算二次审计时效是多久?
      工程结算二次审计时效是多久?一、工程结算二次审计时效是多久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2、500万元-......


·找律师起诉离婚怎么收费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一些大城市的离婚率居高不下,诉讼离婚案件也是律师经常代理的民事案件。对于离婚双方来说,通过律师协助诉讼可以最大限度的争取共同财产的分......


·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刑九修正案实施会被一起追责吗?
      一、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刑九修正案实施会被一起追责吗?是会被一起追责的;现行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六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追究刑事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