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行吗?

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行吗?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对于一般保证人来说,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时候,是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是可以放弃的,那么,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行吗?下面就和我们一起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吧。
  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权利,放弃自己的权利是自己的选择,当保证人主动履行保证债务的时候,是可以自动放弃先诉抗辩权的。
  
  一、先诉抗辩权是指什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先诉抗辩权是指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所谓“不能清偿”,是指对债务人的存款、现金、有价证券、成品、半成品、原材料、交通工具等可以执行的动产和其他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完毕后,债务仍未能得到清偿。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一般保证,对于连带保证责任而言,由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性质使得债务人保证人对主债务的履行无先后次序之分,保证人与债务人属于同一次序,保证人不享有次序利益,因而没有先诉抗辩权。而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限届至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只能先请求债务人履行,此时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清偿次序有先后之分,其中债务人是第一次序,保证人为第二次序。所以,先诉抗辩权只存在于一般保证中。
  二、哪些情形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
  我国《担保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的重大困难情形,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了解了以上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的相关知识,想必您对先诉抗辩权也有了自己的概念,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此类债务问题并且涉及到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可以参照以上法律条文,从条例出发,明确自己的处境,找到属于自己的正确做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农村土地征收中,什么样的征收是违法征地?
      在农村土地征收中,什么样的征收是违法征地?  一、在农村土地征收中,什么样的征收是违法征地?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违法征收土地的情形包......


·主动离职怎么领失业保险金
      主动离职怎么领失业保险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


·征地拆迁诉讼,什么时间最合适?
      征地拆迁诉讼,什么时间最合适?一、征地拆迁诉讼,什么时间最合适?拆迁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认为权利受到行政行为侵......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处理?一、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通过事先通知等相关的履行正规的辞退的手续,那么用......


·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陕西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开展城市化建设,这使得土地征收越来越常见,陕西省也不例外。而对于陕西省的老百姓来说,征......


·赌博抓住怎么处理
      看具体情况定。需根据赌博事实而定,轻者违法,给予行政拘留和罚款;重者涉嫌赌博犯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行政处罚一般......


·辞退肺结核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
      辞退肺结核员工的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一、要是非婚生子女是不是法定继承人?
      一、要是非婚生子女是不是法定继承人?非婚生子女是法定继承人的,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


·相邻权与地役权和区别?
      相邻权与地役权和区别有哪些一、相邻权与地役权和区别有哪些(一)两者权利性质不同。相邻权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确定,是所有权的延伸。地役权则是......


·在法律上有一个管辖权的概念,也就是说法院对一个案件是否有审理
      在法律上有一个管辖权的概念,也就是说法院对一个案件是否有审理裁决的权利。在现实中,会发生合同的履行地和签订合同的单位并不在同一个地点的情况,......


·刑事拘留律师能见多久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