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三种抗辩权是什么区别?

三种抗辩权是什么区别?关于抗辩权一共有三种,其实抗辩权顾名思义就是一种抗辩的权利,是在合同履行期间才会存在抗辩权的。在我国的三种抗辩权是不一样有所区别的,国家法律对于这三种抗辩权有相关的规定,那么三种抗辩权是什么区别呢?下面将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三大抗辩权的区别
  1、主张权利人不同先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的后履行义务一方,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都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2、法律义务不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有通知和举证两项随附的义务。主张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前或履行义务有重大瑕疵时,可直接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3、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间不同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中主张权利。不安抗辩权人只能在合同履行前主张权利。
  二、合同中的三大抗辩权的前提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使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如无确切证扰证明对方零部件失履行能力而中止履行的,或者中止履行后,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而拒不恢复履行的,不安抗辩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关于三种抗辩权是什么区别,从我们的文章中我们知道,三种抗辩权区别主要是主张权利人不同、法律义务不同还有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时间不同,具体的知识请仔细的阅读我们的文章,另外文章中还提出了合同中三种抗辩权的前提的相关知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还未出世的胚胎是否能够继承遗产?
      一、还未出世的胚胎是否能够继承遗产?胎儿的继承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但胎儿是否能够继承遗产,要等到出生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一、店面违约了押金被当违约金可以吗?
      一、店面违约了押金被当违约金可以吗?其实租房押金在一定的情况下算是违约金的。租客未按合同履行责任,房主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跟没收押金:主要表现在未......


·贩卖高价口罩怎样处罚
      高价售卖口罩涉嫌违反《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规定,会被处以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经......


·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
      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多少年?注册费用按类别按个数收取,每类每个商标费用:1、一般商标每件3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


·不能批准逮捕的案件有哪些
      一、不能批准逮捕的案件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情形: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


·自己信用卡不还款会坐牢吗
      信用卡不还款会坐牢吗一般情况下不会,银行信用卡欠款如果不还,会产生利息。如数额比较小,会产生不良记录;如数额较大,除产生个人不良记录外,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分几次?
      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工伤鉴定的一些具体事项,可能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已经知道了工伤鉴定的流程但是却不知道工伤鉴定的具体操作时间是怎么样的,比如说根......


·起诉离婚律师费多少钱?
      各地收费不一,按照案件的复杂程度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怎么写 服务型公司经营范围参考 1、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怎么写服务型公司经营范围参考1、服务类设计、制作、发布及代理各类广告;电视节目制作、发行、计算机专业领域的技术服务、......


·行政诉讼原告?
      行政诉讼原告有哪些范围的人一、行政诉讼原告有哪些人原告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1、公民。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行......


·湘潭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湘潭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湘潭市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保障被征收单位和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