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权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的签订。
  
  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权人进行地价评估或由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并经抵押权人认可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因此,在划拨土地的估价中,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估价机构都应对出让金部分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加以重视,房地产估价机构有义务在估价报告中对其加以披露。这就要求房地产估价机构详细掌握当地有关房地产的各种政策、规章制度,有依据的向相关的报告使用者提供咨询意见,以实现房地产估价机构的顾问功能。
  
  3、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涉及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经土地管理部门的确认,并明确实现抵押权的方式,需要转为国有的,同时核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然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4、以承包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地价评估,并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抵押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终止期限不得超过土地出让终止期限。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持被抵押的土地的使用权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一方到场申请抵押登记的,必须持有对方的授权委托文件。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分别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5、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确认的抵押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
  
  6、以房屋及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
  
  7、抵押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涉及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集体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8、以承包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该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证明;
  
  9、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委托他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10、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的,其抵押借款行为依法应当办理有关批准手续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同一宗地多次抵押时,以收到抵押登记申请先后为序办理登记。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和变更登记抵押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准予登记,土地管理部门在抵押土地的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同时在抵押人的土地使用证内进行记录,并向抵押权人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土地使用权抵押权正式生效。因此,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取得的法律证明文件是《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土地抵押权人以任何形式占有或控制抵押人的土地使用证,不仅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对其未来实现其抵押权不会产生任何有利的影响。
  
  土地使用权分割抵押的,由土地管理部门确定抵押土地的界线和面积,即一宗土地分割抵押时的分割划分权只能属于土地管理部门。
  
  抵押期间,抵押合同发生变更的,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变更后15日内,持有关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
  
  因处分抵押财产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被处分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抵押财产处分30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处分抵押财产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转为国有土地的,按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抵押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抵押权人应出具解除或终止抵押合同的证明文件,与《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一起交抵押人、抵押人自抵押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主要有三点,分别是土地使用权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的签订、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等,我们知道土地使用权做抵押,需要签订抵押合同,并且由土地管理部门确定抵押土地的界线和面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于造假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对于造假量刑的标准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对于造假量刑的标准是什么对于造假量刑的标准是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哪些案件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哪些案件一、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哪些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


·劳务派遣甲乙丙三方协议范文是怎么样的?
      劳务派遣甲乙丙三方协议范文是怎么样的?一、劳务派遣甲乙丙三方协议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东莞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工作中,劳动者可能会因此受伤,所以受工伤的劳动者更关心工伤认定赔偿金额,而这是以工伤鉴定结果而定的,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标准和计算方式。例如......


·一、醉驾吊销驾驶证后开车怎么处罚?
      一、醉驾吊销驾驶证后开车怎么处罚?醉驾吊销驾驶证后开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道路交通......


·有什么情形会导致行政诉讼中止
      有什么情形会导致行政诉讼中止一、有什么情形会导致行政诉讼中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在......


·夫妻分居二年未离婚又重婚犯法吗
      夫妻分居二年未离婚又重婚犯法吗?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


·民事诉讼管辖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民事诉讼管辖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民事诉讼管辖司法解释1、《解释》第18条对合同履行地作了一般性规定。之前,民事诉讼相关法规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


·申请变更合同的流程和后果
      申请变更合同的流程和后果一、合同变更需要经历那些程序合同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的。一般情况下,在实践中,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的基本程......


·发生车辆事故后应该怎么理赔
      发生车辆事故后应该怎么理赔在发生车辆事故后,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都需要积极的处理事故,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害。而此时对于受害人而言,无论是人身遭受......


·三责险要理赔哪些交通事故
      三责险要理赔哪些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理赔不能只靠交强险,还需要商业保险的有益补充。三责险是最主要的一种商业保险,但三责险能保的事故有限,并不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