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单位进行裁员要满足什么条件

单位在遇到经济困难、单位转型的等情况时,是可以裁员的,但这也不是任意的,要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行,毕竟这会严重影响到劳动者的工作、生活。那么,在法律上,单位进行裁员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详细内容请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进行裁员要满足什么条件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下,单位可以裁减人员,但需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被裁人员有哪些权利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首先通知此前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因此,对于被裁减人员来说,在用人单位裁员后6个月内重新对外招聘时,有权首先获得单位通知,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被录用。
  单位进行裁员并不是随便想进行就能进行的,此时需要达到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才能进入裁员程序。在这,还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在法定情况下,企业要裁员是无可厚非的,但也必须要通过法定程序并通知劳动者,同时,裁员的人数也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要在法定范围内。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单位可以只签试用期合同吗
      不可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员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


·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具体有哪些?
      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具体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住的地方,都要有温暖的过夜的房子。而施工企业就是这一切的缔造者。那么,对于现在市面上特别是中小型......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的离婚协议书该怎样写?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法院进行诉讼程序,另外一种是当事人之间协商离婚,协商离婚需要签订一份写上离婚协议书,那么根据法......


·划拨地土地使用权是啥意思?
      划拨地土地使用权是啥意思?划拨地土地使用权是啥意思,其实就是政府将国有土地无偿或缴纳一些费用后交付给使用者,与此相反,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


·辞退符员工符合什么条件才是合法的?
      辞退符员工符合什么条件才是合法的?一、辞退符员工符合什么条件才是合法的?辞退符员工符合劳动者方面存在的过错,或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


·故意伤害罪轻伤2023年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罪轻伤判刑标准是多少?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立案。故意伤......


·认定工伤的24种情形是什么?
      1、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未注册商标品牌如何维权?
      未注册商标品牌如何维权?方法一,准备商标在先使用知名度、商标被恶意抢注的证明证据,在抢注商标的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递交证明。方法二,......


·单位买房子交什么税
      单位买房子交什么税办公用房屋应交的税种有:在购房时缴纳契税、印花税;以后每年缴纳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1、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


·谁提出离婚和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有关系吗?
      谁提出离婚和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有关系吗?一、谁提出离婚和两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有关系吗?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和谁主动提出离婚没有多大关系。通常,夫......


·用人单位对员工财产安全保障义务
      用人单位对员工安全保障义务应从侵权行为的角度来分析,因此在用人单位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承担上,也遵从侵权行为案件的审理思路。  (一)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