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购买交强险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购买交强险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购买交强险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2、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3、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4、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5、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保险合同即将期满时,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申请,要求延长该保险合同的期限或重新办理保险手续的行为,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6、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二、编辑提醒: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投保人及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应该遵守以下规定:
  1、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保监会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3、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4、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因为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都是可以投保交强险的,而4S店也有固定合作的保险公司,但一般与4S店有合作的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的话,其中可能就会存在猫腻,毕竟4S店及其工作人员都是会抽回扣的,而这些回扣多半也是出在当事人身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举报黑势力需要证据吗
      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即可,有证明涉黑证据的均可提供。对于佐证举报信事实的证据,虽然要求不一定有那么严格,但也要有起码的证据支撑,不能全为捕......


·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吗?
      我们都知道在进行遗产继承的时候,有时候会留下遗嘱继承协议,有时候有遗赠扶养协议,有时候也会有法定继承,那么对于在遗产继承中,当同时存在遗赠扶......


·企业欠钱不还了怎么办?
      企业欠钱不还了怎么办?企业欠钱不还的,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处理。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


·武进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途径有哪些?
      武进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途径有哪些?一、武进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途径有哪些?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当面递交政府......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
      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公司经营范围分类是怎样的(一)、服务型企业经营范围参考(一)服务类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


·行政案件证据的种类有几种?
      在三大诉讼法中其实都是有关于证据种类的规定,毕竟每一种诉讼的情况不同,自然在证据的要求上面虽然有一些相似之处,但总的来说还是有差异的。而行政......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效力吗?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效力吗离婚协议要就子女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进行明确,可以请律师帮你起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子女抚养及财产进行分配。离婚协......


·哪些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生活中,很多暂时不想买房的人会选择租房,因为涉及到居住事宜,租房还是需要谨慎行事。哪些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呢?如果在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怎么办呢......


·在成都交通违章网上怎么办理的
      在成都交通违章网上怎么办理的?1、打开所在地官方交警网,找到违法处理栏,进去后输入车牌号,短信验证后进入违章记录,核对违章记录是否属实,如无误......


·加班期间死亡赔偿哪些?
      加班期间死亡赔偿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


·怎么对入户抢劫罪判刑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在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时候都必须要根据其实际的情况作出处理,也就是要做到刑法中规定的罪刑相适应原则。那要是行为人入户实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