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驾驶分期付款车辆出事故谁承担责任

驾驶分期付款车辆出事故谁承担责任为了购买一辆好一点的车,即使在资金不够的情况下,人们也会选择分期付款购车。而在这种情况下,若公民驾驶分期付款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事故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比较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驾驶分期付款车辆出事故谁承担责任
  分期付款购买车辆,购买者虽然未取得所有权,但是拥有对车辆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购买者承担赔责任。分期付款购车,购买者掌握车辆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分期付款购车,是动产交易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即买方只需按约定首付款后,即取得车辆的占有和使用权利,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支付车辆价款,出卖人保留对车辆的所有权,购买人违约时,出卖人可以取回车辆。因此,出卖人保留的仅仅是在购买人违约情况下的取回权,对车辆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完全由购买人享有。驾驶分期付款车辆出事故,由购买者承担赔偿责任。购买者驾驶分期付款车辆出事故的,致人损害的,购买者是侵权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规定,驾驶分期付款车辆出事故的,致人损害的,购买人作为赔偿主体,由其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还没过户,出了事故谁负责?
  二手车过户,就是把车辆所属人的名称变更。办理了过户手续后,车辆的所有人即变更。如果尚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作为一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依然遵循“以交付为原则,以约定为例外”。因此,机动车买卖中,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至买方,有约定的应以约定为准。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当责任。交通事故侵权的,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三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尚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原车主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虽然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当责任。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在分期付款购车的情况下,一般是向银行按揭贷款的,而此时需要按照约定每个月偿还银行的贷款和利息。此时车辆实际转移了占有给购车人,只不过所有权还被抵押在银行。要是这种情况下驾驶分期付款车辆出车祸的话,那一般还是有实际的驾驶人承担事故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上海作为特大城市,房价过快增长一直是人们关心的话题,过快增长
      上海作为特大城市,房价过快增长一直是人们关心的话题,过快增长的房价给外地人定居上海增加了难度。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上海市陆续出台了一......


·北京医保报销额度是什么样的,报销比例是什么样的?
      医疗保险报销额度每一个地方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但是不管怎么说医疗保险的报销数额都是有一个上限的。而且对于职工医保的报销额度和居民医保的报销额度......


·一、死亡赔偿金和抚养费是否能同时主张?
      一、死亡赔偿金和抚养费是否能同时主张?死亡赔偿金和抚养费是不能同时主张的,死亡赔偿金吸收了被抚养人生活费,所以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不能同......


·增加注册资本会稀释股价吗?
      一、增加注册资本会稀释股价吗?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用人单位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用人单位有补偿吗?一、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影响吗?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


·房子未还清贷款可以过户吗
      房子未还清贷款可以过户吗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


·商标侵权的罚没物资应该怎样处理
      商标侵权的罚没物资应该怎样处理对于没收的商标侵权物品一般都是依法销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调换、私分或者擅自处理没收物品。对于侵......


·新刑事诉讼法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新刑事诉讼法立案的条件是什么?非法集资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当事人遭遇这类案件的时候,应该到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报案材料决定是否立案。刑事......


·合同未到期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未到期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代通知金违法解除赔偿金是否可以同时获得?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支付赔偿金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争抚养权又利自己证据有哪些?
      感情不合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离婚时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经常发生纠纷。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对于子女的抚养权要按......


·一模一样仿制别人产品违法吗
      仿制他人的产品,如果他人的产品是注册商标或有专利的产品,就涉嫌假冒商标或商标侵权,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假冒商标情节严重的,是属于犯罪的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