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河南省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省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需要展开征地的活动。有征地就会有补偿,不同的地方补偿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听说过很多关于征地补偿的纠纷,这大多是因为双方对补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所导致的。所以了解相关的政策就很有必要。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河南省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数额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三、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归属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四、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五、征地补偿纠纷及解决方式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文章告诉我们,经济发达或者是地理位置好的区域,其征地补偿也就相对较多。但无论怎样,征地补偿的范围都不能超过国家的预期范围,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对于河南被征地的农民是十分重要的,您要注意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当月只上了几天班社保公司部分哪个承担?
      一、当月只上了几天班社保公司部分哪个承担?当月只上了几天班社保公司部分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劳动关系还在不交社保公司会有什么法律后果?1、劳动者......


·口头借钱后期补借条的依据是什么?
      口头借钱后期补借条的依据是什么?法律上并未对?口头借钱后期补借条的情况认定,双方可以根据协商的结果来履行补借条的情况,在补写借条时还需要注意下......


·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具备什么资格
      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具备什么资格一、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具备什么资格①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个人;②有与发包的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


·一、回迁房安置申请书的写法是什么?
      一、回迁房安置申请书的写法是什么?房改办:我是职工,年收入元,现在居住在路房间,人均居住面积平方米,为改善居住环境,解决住房困难,现申......


·2023监外执行条件具体有哪些
      监外执行条件具体有哪些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65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


·醉酒驾驶致人重伤如何赔偿
      酒后驾车致人重伤属于交通肇事罪,需要赔偿受害人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如果造成伤残了还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如没有醉酒,单纯是酒......


·非法集资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我国的法律原则。那些罪犯非法集资,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严重违反了我国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扰乱了我......


·强奸罪检察院已经批捕是不是就会判刑?
      一、强奸罪检察院已经批捕是不是就会判刑?对强奸罪嫌疑人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并非最终的审判结果,判不判刑要经过法院的审理。被批准逮捕之后,也有可......


·收养弃婴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收养弃婴法定程序是怎样的弃婴指的是那些被父母抛弃的婴幼儿,对于这样的孩子,一般先由当地福利院收留抚养,如果有人愿意收养的话,那么在办理了相应......


·一、店面房租未到期退租赔偿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一、店面房租未到期退租赔偿违约金标准是什么?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


·交通事故死亡多少
      交通事故死亡多少人属于特大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分为4类,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