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身有残疾的人可以领养孩子吗

身有残疾的人可以领养孩子吗
  
  在领养孩子的时候我们发现,多数都是以夫妻名义共同进行领养的,而最不济的也是由一个健全的单身人士申请进行领养。因此,很多人就认为如果是残疾人的话,自己可能都无法照顾自己,肯定就不允许领养,那究竟身有残疾的人可以领养孩子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身有残疾的人可以领养孩子吗
  
  残疾人领养孩子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二)年满三十五周岁。
  
  有几种特殊情况除外,即被收养人是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此条的约束,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如果收养人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孩,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三)无子女。
  
  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关于这点要看残疾人伤残的程度,如果收养人自己都不能生活自理,那么对被收养人是没有保障的,如果残疾人伤残的程度轻微,换句话说伤残不影响他的正常生活,能够给被收养人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空间,对被收养人身心健康能得到很大的提高,那么就这一条件是可以领养的。
  
  符合上述领养孩子条件的残疾人朋友,可以到孤儿院领养孩子了。但是,还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领养孩子必须办理领养登记。没有经过办理合法领养登记的领养关系是不成立的,不受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办理领养登记的程序,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二、残疾人领养孩子如何办理领养手续
  
  (一)收养人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二)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领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领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
  
  此时需要符合《收养法》中的条件,那么才具有领养的资格。而此时不仅仅对收养人有条件要求,作为被收养人、送养人也是需要满足规定条件才可以的。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安之间移送案件流程是怎样的
      公安之间移送案件流程是怎样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


·让男人净身出户的条件是否有规定
      让男人净身出户的条件是否有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当中没有规定让男人净身出户的条件,其实在法律制度上根本就不存在着净身出户的概念,所以......


·一、对于醉驾顶包如何处罚的?
      一、对于醉驾顶包如何处罚的?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窝藏、包庇罪,是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


·离婚后保险合同二十年怎么处理?
      离婚后保险合同二十年怎么处理?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


·结婚半年离婚财产怎么分男方要钱
      在选择结婚对象的时候,必须要小心谨慎。不过离婚的原因也是因为各种各样的,有些夫妻在结婚以后很短的时间内就提出了离婚,这其中的原因我们先不讨论......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刑法修正案(六)》从重大责任事故罪中分离出来的一个独立新罪名,主要是为了提升生产、作......


·如何定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定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如何定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


·企业有什么债务风险
      企业有什么债务风险一、企业有什么债务风险企业的债务风险是指企业作为债权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面临的债款损失风险,企业的债务风险有哪些或者来自于......


·因修建高铁要拆迁,被征收人应当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一、因修建高铁要拆迁,被征收人应当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因修建高铁征收土地的,被征收拆迁人需要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了解,确定征收的范围、补偿的标......


·离婚协议可以强制执行吗
      一、离婚协议可以强制执行吗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


·注册商标无效的能申请吗?
      注册商标无效的能申请吗?一、注册商标无效的能申请吗?如果查询到的无效商标的原因是到期了没有续展,或者是被撤三的商标,并且如果查询到没有人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