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个人开店需要什么手续程序?

个人开店需要什么手续程序?一般步入社会我们都会选择工作让自己进行深造,当然也有许多人不喜欢被人管制的感觉,所以会选择自己开一家店做一点小生意,开始自己的创业之路,不过当前开店并不是那么容易,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手续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那对于我们来说开店需要什么手续才行呢?开店需要什么手续开店一般都是指个体工商户,如果经营范围中只是一般经营项目,直接办理营业执照即可,如果是许可经营项目,则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第一步:选择经营场地(需有房产证及进行租赁合同登记)租赁管理费、印花税(业主出),场地需有房产证或经租赁所登记的租赁合同书。第二步:办理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工商所办理营业登记。办理营业执照时,需带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身份证。工商局注册 带:身份证,商铺的租赁合同等,一般准备2个商号名称,以备被别人抢先用了,注册费各地不同,一般350.00-550.00,取得执照后一个月内,去税务局办税务登记 带:身份证,执照等,一般办妥后要付360.00的票管员证和报税证.一般小企业不会太难的。第三步
  ?:最好办理消防批复。第四步:营业执照领取后办理1、公章审批、刻章(刻章需80-300元左右)2、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3、办理地税登记(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5、办理国税登记(销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6、办理社保手续(社保金包括单位缴和个人缴)以上的内容就是开店的流程和需要办理的手续,生活中存在开店需要什么手续疑问的朋友一定要对以上的内容仔细查看,自身想要开店的话可以选择对内容进行熟悉,还有就是各个地区可能开店所需的费用和一些程序是不相同的,所以具体的流程我们还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询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后财产分割案件的管辖怎么确定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
      婚后财产分割案件的管辖怎么确定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


·如何确定知识产权纠纷管辖
      如何确定知识产权纠纷管辖知识产权具体包括商标、专利以及著作权。现实中,因为知识产权发生的纠纷不再少数,解决的方法主要是诉讼。那么您知道实践中......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垫付医药费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不垫付医药费可以首先由当事人自行的进行垫付,后续有责任人员来赔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


·房产变更登记未完成,保全异议如何处理?
      法院能否查封该房产的关键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到底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核准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如果该自建房是一方婚前建造
      如果该自建房是一方婚前建造,在结婚之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并且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相反的约定,该房产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该属于婚......


·交强险医疗赔偿限额内容具体指什么?
      驾驶者在进行车辆购用并进行驾驶时,必须购买相应的交强险,这项内容就是帮助驾驶者在发生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赔偿金额,接下来我们主要了解医疗赔偿的......


·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时效是多久
      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时效是多久行政诉讼是由诉讼时效限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


·分包纠纷风险有哪些
      分包纠纷风险有哪些一、分包纠纷风险有哪些目前,多数施工企业主要采用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两种,也采用混岗作业方式作为两种分包的补充。常见的分......


·信用卡量刑单张5万还是累计
      如果是不同的银行应该就算单张;但如果是同一家银行的多张信用卡额度不共享,那么也可以是累计5万。反正你在每家银行的信用卡欠款累计达到5万元(不包......


·一、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合理的吗?
      一、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合理的吗?因工伤与劳动者签署解除劳动合同书是不合理的。因工伤在家休养或者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法律上成为医疗期,只要在医......


·侵犯公民姓名权的表现有哪些?
      侵犯公民姓名权的表现有哪些?侵犯姓名权的表现: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盗用他人姓名。1、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