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一审庭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如果在生活中遇到闲碎的杂事而引起民事诉讼,我们通常会申请法律为我们处理相关事情,那对于第一次面对接受审理民事诉讼的人们应该在法庭上怎么做呢,这就要关系到民事诉讼法一审庭审的流程是怎样的,我们通过以下问题来解决我们遇到的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庭前的准备
1.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将传票和出庭通知书交回附卷;已报到的证人到指定地点等候传唤,证人不得参加旁听,证人与证人之间不能在一起。
2.书记员(站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⑴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⑵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⑶不准发言、提问;
⑷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⑸关闭无线通讯工具。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
(审判长率合议庭人员从法官通道纵队步入审判台就坐)
4.书记员:坐下,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如有缺席人员应当说明),准备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二、正式开庭活动
5、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开庭。
6、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当事人是法人的,核对法人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系近亲属的,核对与当事人的关系。委托代理人系律师,核对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要求出示律师执业证和宣读委托书及代理权限)。
7、原告对被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8、被告对原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9、第三人,对原告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10、审判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经核对无误,且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被告×××(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公告送达)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传票送达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条的规定,本院依法缺席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11、审判长:今天是渠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之规定,在本院第三审判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第三人×××(案由)一案。(不公开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12、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之规定,依法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13、审判长:现在向当事人交待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法庭纪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7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6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的权利。对合议庭以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避:
⑴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⑵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⑶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所确定的主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130条规定:原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4、分别询问原告、被告、第三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刚才审判长交待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和应当遵守的诉讼秩序听清楚了没有?是否申请回避?
综上所述,我们对民事诉讼法一审庭审的流程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流程中包括开庭前准备、庭中执行和庭后执行,了解这些程序有利于我们在法庭上有一个合理的秩序,不至于在法律面前太慌张,乱了手脚,更有利于案件的发展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争议仲裁原则
劳动争议仲裁原则一、争议仲裁的调解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应及时仲裁。之所以规定这一原则......
·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手册是如何规定的?
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手册是如何规定的?一、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手册是如何规定的?1、搬迁补助费(含电话、有线电视、空调、水表、电表、......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参考范文怎么写?
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参考范文怎么写?如今房地产市场火热,为了确保消费者的基本利益,开发商需要与中介公司或房产代理商签订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以......
·工伤留薪期内的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留薪期内的待遇包括哪些一、工伤留薪期内的待遇包括哪些?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指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
·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由谁承担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发展中,用工单位处于主......
·非农村户口宅基地确权能否确认?
我们知道,关于我们国家宅基地的一些相关标准,尤其是对于非农村户口的农民来说,那么今天我们就针对这方面的人群来一起讨论非农村户口宅基地确权能否......
·违法的未成年可以批捕吗?
一、违法的未成年可以批捕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
·法律规定起诉离婚案件能催吗?
法律规定起诉离婚案件能催吗?法律只规定了从立案到判决的时间。民事案件,一审如果按简易程序审理,从立案起三个月内判决。如果是按普通程序审理......
·一、夫妻共同买房只有合同有效吗?
一、夫妻共同买房只有合同有效吗?夫妻共同买房只有合同的情况下,该合同是有效的,但是购买的房子产权是无效的。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
·儿子对于生父的遗产有没有继承权
儿子对于生父的遗产有没有继承权?儿子对于生父的遗产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
·高空坠落物致人伤亡如何处罚?
走在路上不幸被高空坠物砸伤或是死亡的,赔偿责任归谁负责?一般受害人完成不了举证责任。或是物业来举证抛物人,没有证据就得由全楼业主来承担赔偿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