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贵阳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贵阳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我们知道,因为现代社会经济活动非常频繁,总是容易遇到纠纷的问题,纠纷问题无法直接协调解决的话自然就只能通过司法的途径来解决。大型的刑事纠纷问题都会聘请律师,那如果在贵阳市遇到债务债权纠纷问题的话,贵阳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呢?下面就让我们介绍下吧。
  
  贵阳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2000—6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10万元以下的 2000—6000元
  
  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 6%—5%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 5%—4%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内 4%—3%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内 3%—2%
  
  1000万元以上 2%—1%
  
  二、代理各类申诉案件的立案,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3000—5000元,申诉案件立案后又代理诉讼的,按前述相应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三、以上各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均指诉讼案件一审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办理一审而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取;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取;曾经代理仲裁的,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标准酌减收取;执行案件,按照一审或二审的收费标准收取;发回重审的案件,按一审或二审标准酌减收取。
  
  四、担任法律顾问
  
  (一)为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12000元/年以上收取律师服务费;
  
  (二)为自然人、家庭、个体工商户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在8000元/年以上收取律师服务费;
  
  律师为法律顾问单位参加谈判、草拟重大合同、办理诉讼(或仲裁)案件、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应按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酌减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协商收费。
  
  六、解答法律咨询、撰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的,实行计时收费。
  
  七、对本收费标准中涉及的任何法律服务,除以上规定的方式以外,均可适用计时收费方式,其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工作小时200—2000元。具体的计时、收费方法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
  
  八、律师办理疑难、复杂和有重大影响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与委托人协商,在收费标准以上收取律师服务费。十、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事务服务,可以收取差旅费。收费金额在已收取(拟收取)法律服务费总额的10%以内另行向委托人收取。市外办案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另行协商。
  
  十、以上收费标准中的各类收费金额均为人民币。律师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另行协商,可以收取外汇。
  
  十一、本办法未作详尽规定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十二、本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对于纠纷案件收费,国家对此是有一定的管理规定的,只不过根据地方的经济水平不同,地方政府会有不同的政策内容发布,所以在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政策标准出现,具体还是要咨询当地的律师机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哪些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哪些转让形式?一、债权债务概括转让的法律规定1、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应适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


·一、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答辩状指的是什么?
      一、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答辩状指的是什么?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是就对方离婚财产纠纷起诉状里请求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


·单位犯罪司法解释(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单位犯罪司法解释(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些单位犯罪事件。法院在审理有关单位犯罪的案件中,对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法律条文可......


·撞电瓶车要误工费是否合理?
      撞电瓶车要误工费是否合理?如果只是撞倒了电动车,确认当事人没有受伤的话就不需要赔偿误工费的。1、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


·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有效期为多长时间?一、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有效期为多长时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1、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


·试用期一个月辞退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
      试用期一个月辞退员工可以要求赔偿吗?可以;试用期与非试用期一样,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


·一、交通事故中人伤的护理费的赔偿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人伤的护理费的赔偿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人伤护理费是根据护理人员的平均的收入状况,还有就是护理的人数,具体的护理的期限来进行一个不......


·各种类型的法人任命书范本
      各种类型的法人任命书范本法人任命书是一项重要的书面材料,是为了更好的保障我们人身权益,所以它的格式最重要的就是要书写规范,比起简简单单的职......


·强奸罪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
      强奸罪属于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强奸是刑事案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强......


·双方斗殴造成一方骨折怎么处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双方打架斗殴,势必会造成其中一方受到损害,或者双方都受到一些伤害,如果说造成其中的一方骨折,那么是需要有相应的工作人员......


·一、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有哪些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