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法集资诈骗数额较大指的是多少?

在我国沿海省份,民间借贷非常发达,这种形式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们的资金需求。而有些不法分子却打着借贷的名头搞诈骗,把集资到的钱占为己有,按照刑法规定,个人集资诈骗金额达10万的,就构成立案标准。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会重点参考涉案金额。那么刑法集资诈骗数额较大指的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刑法集资诈骗数额较大指的是多少?
  
  1、个人进行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二、集资诈骗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对于实施上述非法集资的行为之一,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三、集资诈骗罪如何判刑?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个人集资诈骗金额达10万元,单位集资诈骗金额达50万元以上的,都属于刑法集资诈骗数额较大的标准。从量刑上面看,犯罪嫌疑人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目前刑法关于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最高到无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下班回家途中算不算工伤?
      下班回家途中算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


·欠钱不还起诉了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了找不到人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


·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哪几种?
      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哪几种?在当今社会从现在的市政道路施工来看,工程质量存在着许许多多的安全隐患,那么众所周知的的是工程质量关系着人们群众......


·房屋所有者怎么注销他项权证?
      房屋的他项权证是一种抵押凭证,当房屋具有他项权证时,房屋的所有者仍然是购房人,但是被抵押者也拥有一定的权利,比如不经过被抵押者的同意,房屋所......


·土地使用权证忘了办应该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权证忘了办应该怎么处理土地使用权证忘了办应该怎么处理到当地土地局进行补办。土地使用证概念土地使用证一般指的是国家土地局确定我......


·交通事故车主的责任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车主的责任都有哪些车主承担责任的类型主要有:(1)、自己责任在驾驶员就是车主的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就是车主自己的责任。(2)、雇主......


·最新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最新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在当今这个社会,您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格外的重视,因为这个问题会影响到我们的身体健康,同样的,工程......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现实中,不管是购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这个时候其实都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只不过,因为具体购买的房产情况不......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先买后租的规定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先买后租的规定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先买后租的规定是《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


·如何把控合同中主体资格的审查
      如何把控合同中主体资格的审查合同主体分为自然人与法人、企业、其他组织。主体为自然人时,应审查对方的身份证件,以确定其是否为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内容要怎么办
      离婚夫妻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一般在办理了登记之后才会具有法律效力。这就要求在离婚之后双方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来履行,但要是一方在离婚后不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