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安机关网络诈骗侦查多久?

公安机关网络诈骗侦查多久?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或者其他来源的犯罪线索后,一般会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的银联标准进行侦查,很多受害人对于公安机关破案速度极为关注,长时间没有破案时受害人会认为公安机关存在不作为的情况。因此有人便问网络诈骗侦查多久?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网络诈骗侦查的期限
  
  立案侦查是没有期限限制的,但是对于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到5个月。
  
  二、网络诈骗侦查的程序
  
  1、侦查行为
  
  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2、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依法对案件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的一项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处理决定。
  
  (1)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处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 院审查决定,若该案应由上级或同级其他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也先移至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 的,公安机关在移送起诉时,可以注明具备不起诉条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
  
  对于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有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的,应当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并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2)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对于自己立案的案件,侦查终结后处理基本与公安机关相似。其不同之处是,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的案件,对于符合提起 公诉或者不起诉条件的案件,侦查部门制定“起诉意见书”或“不起诉意见书”,连同其他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由审查起诉部门进行审查,再根据审查 起诉程序,做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对于需撤销的案件,由侦查部门直接报请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作出决定
  
  3、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就案件中部分事实、情况重新进行侦查活动。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以下三种:
  
  (1)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
  
  (2)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3)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综上所述,网络诈骗侦查多久这一问题没有法律明确规定,通常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不作时间限制,只有在公安机关除此侦查完毕后,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时才存在侦查的时间限制。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上下班工伤认定是怎么操作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不小心出了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其实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


·一、小学生交通事故死亡怎么判刑?
      一、小学生交通事故死亡怎么判刑?交通事故到时小学生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


·买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随着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民物质生活的提高,社会上出现一种购房潮流,人们的经济水平提高了,会享受生活了,所以,在闲暇之际,就开始买房子,......


·什么情况下寻衅滋事罪不逮捕
      在某些场合下,一旦不能很好的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就有可能做出挑衅威胁他人的行为,就会面临触犯法律,那么寻衅滋事罪不逮捕的条件是什么呢?为了帮助您了......


·非法集资的处置原则是什么?
      非法集资形势目前非常严峻,中央层面多次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和金融会议来防范和应对非法集资带来的社会危害。非法集资侵犯公民财产,破坏社会安定。对于......


·《民法典》147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147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或大或小地犯下错误,有的错误轻微、有的错误严重,有的可以补救、有的无法挽回,那么在民事行......


·房屋中介费怎么收费
      房屋中介费收取:1、房屋咨询费。包括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前者按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后者按咨询报告的技术......


·高管个人所得税退税退多少 一、高管个人所得税退税退多少?
      高管个人所得税退税退多少一、高管个人所得税退税退多少?个人所得税退税标准是因人而异的,退税标准和多交的税额是一致的。个人所得税退税的计算公......


·辞退人员工资一般什么时候发放
      辞退人员工资一般什么时候发放按规定应该在工作交接时一并算清,但一般单位都是在次月发工资时才会给结清。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


·赠与房产要签什么合同
      赠与房产要签什么合同一、赠与房产要签什么合同(1)要写房屋赠与协议,双方就赠与事项达成一致。  (2)进行公证。公证需要的手续包括:1、赠......


·对羁押医院的管理规定?
      对羁押医院的管理规定有哪些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公安部《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一条规定,人犯在看守所犯病的,应当由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