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开庭后多久能拿到钱?

民事诉讼开庭后多久能拿到钱?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不是会存在着因为财产纠纷或人身纠纷引起引起的民事诉讼。相对来说,财产纠纷的案件要多一些,比如说,遗产继承、夫妻共同财产划分、子女抚养费等等。而一旦将此事诉诸法院,财产分割则需要时间去执行,所以往往当事人会关注财产分割后落实时间问题。那么,接下来就说一说民事诉讼开庭后多久能拿到钱的问题吧!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二、民事诉讼从开庭到判决的所需时间
  
  第一审程序,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案情简易程度,可以采取两种审理方式:
  
  1、第一种是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就是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一个书记员记录,这种审理期限是从法院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理完毕。
  
  2、第二种是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有三名法官或者一名法官两名陪审员审理案件,一名书记员记录。这种案件是在法院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理完毕。
  
  三、民事诉讼开庭后要拿钱需多长时间
  
  1、判决后执行
  
  一般情况下,拿钱需要等判决后方可执行。依据民事诉讼从开庭到判决所需时间可以知道拿钱的时间应为三个月内或六个月内,具体因案件简易程度而定。
  
  2、先予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我们很清楚的看到,一旦将个人纠纷转化为民事诉讼,那么想要拿到财产的一般情况下就需要相对长的时间。当然双方或多方协商一致,法院只是作为见证程序这种情况除外。另外还有先予执行的情况时可以提前拿到钱的,不需要等到判决执行时间。希望本文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本文仅供参考,谢谢阅读!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普通工伤后退休有什么待遇吗?
      普通工伤后退休有什么待遇吗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


·任意撤销权含义是什么,行使条件是什么?
      任意撤销权含义是什么,行使条件是什么?一、任意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


·离婚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诉讼案十分普遍,其中抚养费纠纷占很大一部分比例。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若子女未满十八周岁,不与其生活的一方必须支付抚养费。若对方离婚不付......


·夫妻离婚抚养费会多少钱
      离婚抚养费会多少钱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般民事诉讼费用哪方出?
      一般民事诉讼费用哪方出?当事人在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时,按照规定需要缴纳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费、案件的申请费以及其他相关的一系列费用,同时不同的......


·倒签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倒签合同的规定是什么?倒签合同的规定是只要倒签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倒签合同是不违法的。倒签合同是指合作双方在合......


·轻微剐蹭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轻微剐蹭肇事逃逸怎么处罚轻微剐蹭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日以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


·公务员退休后犯玩忽职守罪怎么判罚?
      公务员退休后犯玩忽职守罪怎么判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该怎么办?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该怎么办?医疗事故的发生通常是医疗机构疏于管理所致,会给患者带来人身伤害,严重的会导致患者死亡。发生重大医疗过失......


·股权转让原值如何计算
      股权转让原值如何计算股权转让原值如何计算1、个人股东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


·再婚原配子女有继承权吗?
      再婚原配子女有继承权吗?有的,当事人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序位来继承。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