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有哪些?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都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是还是会有劳动者与企事业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就应该进行仲裁,那么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1、 为实现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范化、法制化,提高办案质量,保证劳动争议案件合法、公正、及时、准确地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制定本规范。
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并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裁决。对当事人适用法律一律平等。
3、北京市各级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书记员均应执行本规范。
4、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回避制度,合议制度和一次裁决制度。
5、申诉人申诉应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申诉书副本。
6、 对申诉人的申诉,应审查下列内容:
(一)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是否依法可以提起申诉;
(二)申诉人与本案是否有直接利害关系,被诉人是否明确,申诉请求是否明确、具体;
(三)申诉书是否符合要求;
(四)申诉是否在申诉时效期限之内;
(五)案件是否属于本委管辖范围。
7、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应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不属于本委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告知申诉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告知当事人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对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案件,申诉人坚持申诉的,应当受理,对其超过仲裁时效的请求以裁决的形式予以驳回;
(五)申诉书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诉人补正,收到申诉书的时间从申诉人补正完毕之日起计算。
8、市仲裁委员会受理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劳动争议案件:
(一)位于城、近郊区的中央和市属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外省、市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驻京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三)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市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由本委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
9、区、县仲裁委员会受理本辖区内下列劳动争议案件:
(一)除市仲裁委员会受理以外的其他各类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二)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三)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工勤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五)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六)外省、市企业驻京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七)房山区、门头沟区、通州区、大兴县、顺义县、平谷县、密云县、怀柔县、昌平县、延庆县等远郊区、县仲裁委员会受理本辖区内中央和市属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10、市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区、县仲裁委员会移送的疑难劳动争议案件,也可以将所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移交给区、县仲裁委员会处理。
在劳动和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就会申请有关部门进行劳动仲裁,来根据劳动规则判定双方的责任,那么就会出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但是每个地区都有属于该地区独特的劳动仲裁证据规则,以上内容是我们以北京市为例整理编辑的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证据规则,仅供您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退回二次补充侦查后怎么办?
一、退回二次补充侦查后怎么办?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非法集资的人数要求是怎样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虽然在法律规范上,非法集资的犯罪主体有个人和集体两大类,但在现实生活之中多以集体犯罪为主。非法集资案件一般是有相关人士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满......
·订立遗嘱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订立遗嘱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
·知识产权共有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知识产权共有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三种最明显的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
·商品房预订协议的规定
售房人与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出售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订立商品房预订协议的方式确定该套商品房的买卖意向,确定商品房的预订,售房......
·工厂倒闭赔偿的顺序和标准是什么?
工厂倒闭赔偿的顺序和标准是什么?一、工厂倒闭赔偿顺序1、工厂倒闭即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
·个人写的遗嘱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个人写的遗嘱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吗?个人写的遗嘱不公证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国公民是有权力立遗嘱将自己的个人财产分给法定继承人或者非......
·我国死刑是多少年?
死刑是刑罚中最重的处罚,死刑是剥夺犯罪嫌疑人的生命权。所以,死刑不是以年限来量刑的,那么,人们常问的死刑是多少年这是不正确的说法,我们就为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