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在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若出现了法定的情况,那此时购房者也是有权要求退房的,但法律中规定在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呢?可能很多人就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具体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1、套型相差太大;按套计价的预售商品房,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者可以退房或与开发商协商总价款,购房者要求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2、面积误差过大;合同约定的面积与产权登记的面积发生误差,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百分之三时,购房者有权退房。3、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开发商如变更设计并经规划部门批准后,开发商应在确定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应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如在十五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开发商未通知的,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4、商品房质量有问题;开发商交付的应当是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时若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购房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者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不合同的,购房者有权退房。5、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如开发商未按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开发商延期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起诉要求强制退房。6、在建工程转让情形。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的,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三十内要求解除合同。7、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商品房。如商品房存在以下情形,也可以要求退房: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见的共有项目;权属有争议,尚在诉讼、仲裁、行政处理中的等。
  二、购房者退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1、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如果协调没有结果,再选择诉讼。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应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2、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买房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3、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买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有的人买房是全额付款,但是大部分人买房的时候都需要贷款。当遇到房屋质量严重有问题或者其他法定的情形,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但如果购房者是在违法情况下要求退房的话,则此时就需要对开发商承担一个违约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醉驾可以考公务员吗
      醉驾可以考公务员吗?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罪,会留下犯罪记录。各种犯罪记录都会对各种出国签证有影响,尤其是醉酒驾车的记录对于即将应聘公务员和已经成为......


·借条上借款人是2个人名字怎么追责?
      借条上借款人是2个人名字怎么追责?1、共同借款人未使用借款应偿还。共同借款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收取借款或归还借款的行文均系对......


·工程完工之后,如果质量不过关,会给人们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
      工程完工之后,如果质量不过关,会给人们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的话还会因为安全事故而导致人员的伤亡。所以,无论是建设方还是施工承包方,都应重......


·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是怎样的
      酒店转让债权债务公示范本是怎样的?在如今的法治社会,为了更好地保障我们的自身权益,我们最好签订有关的法律协议。比如说,如果我们酒店要进行债......


·一.什么情况下员工在劳动合同内被公司辞退是有补偿的?
      一.什么情况下员工在劳动合同内被公司辞退是有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


·高空坠物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高空坠物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一、高空坠物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根据高空坠物的处罚规定,如果在高空坠物侵权案件当中能够直接锁定确切的侵权人的话......


·累犯可以减刑吗?
      一、累犯可以减刑吗?可以减刑。累犯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服法,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


·网络诈骗聘请律师有帮助吗?
      一、网络诈骗聘请律师有帮助吗?网络诈骗聘请律师有帮助的。首先请律师辩护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唯一途径。所以请律师辩护是完全必要的......


·职工提前离职不承担防护用品折旧费吗?
      职工提前离职不承担防护用品折旧费吗?需要承担防护用品折旧费,员工与单位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提前离职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支付相关赔偿和违约......


·监护人有没有权利不让见孩子:法律上说
      监护人有没有权利不让见孩子:法律上说,没有这样的权利。你不让他见孩子,他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行使探视权,肯定能赢。结合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


·严打期间能取保候审吗
      可以。只要满足《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取保候审情节就可以。具体是: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