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刑法条文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条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修改为:“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一条将刑法第二百条修改为:“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综上所述,在集资诈骗罪刑法条文中,对集资诈骗的认定及量刑标准做了说明。在上文的第四段中根据法律规定,对集资诈骗数额分轻重处理。同时,在第一段中就说明了哪些行为可以构成集资诈骗,在生活中我们不管金额数量的多少,我们都不能以数量少而纵容自己知法犯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法律规定辞退补偿有没有失效?
根据法律规定辞退补偿有没有失效?辞退补偿没有失效,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公司或企业单位的都需要给国家缴纳各种税,缴纳税钱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但有些政府人员利用职权乱征税,这也使纳税的人不满,希望......
·离婚后婚前彩礼是否应该返还
结婚彩礼自然是在男女缔结婚姻关系之前,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而一般情况在结婚之后女方也会给一些陪嫁。但很多夫妻婚后很快又离婚了,这时离婚后婚前......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一、概念与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权利和身体自由权。(因对他人婚姻进行干涉使用了暴力手段,就必然要带来对被害人人......
·劳动仲裁程序申请材料包括什么
劳动仲裁程序申请材料包括什么一、劳动仲裁程序申请材料包括什么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一审判决后上诉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审判决后上诉程序的规定是怎样的上诉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裁定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10日内,但设......
·无形损失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吗?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我们有时会听到有些公民抱怨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不按照既定规范审理案件,导致自己的权益收到了侵害,针对此种现象,为了保护公民的......
·一、安徽省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安徽省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
·调查超过多少时间可以刑事拘留进行批捕?
一、调查超过多少时间可以刑事拘留进行批捕?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
·小车跨省异地年审新规定是什么?
小车跨省异地年审新规定是什么?异地委托年检的程序要求车主必须首先向原注册地提出申请,之后才能进行年审,而且每年都得到原车辆注册地车管所提出申请。......
·商标维权投诉的部门是哪个?
越是知名的企业,商标的重要性越大,一个好的商标可以帮助企业扩展市场。在涉及到企业的经济纠纷中,因为商标侵权引发的纠纷案件不在少数。企业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