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申请法律援助办理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

申请法律援助办理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按照法律规定,签署房屋赠与合同,要经过公证处公证才行,这是法定环节。而办理公证要收取一定费用,当事人无力承担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机构委派公证处提供免费服务。那么申请法律援助办理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申请法律援助办理公证的手续是怎样的?
  公证法律援助,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的无偿公证证明服务。公民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或属于免予经济状况审查范围,所申请事项属于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可以申请公证法律援助。申请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公证法律援助,也可以向受理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公证法律援助。申请人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的,公证机构应就所申请公证事项是否符合公证事项办理条件进行初审,并在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送相关的法律援助机构审批。
  二、哪些事项可以申请公证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当事人因诉讼需要而办理委托、证据保全等公证事项;2、依法申请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申请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申请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在这些诉讼案件中,需要办理的有关公证事项;3、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需要办理的公证事项;4、因工伤、交通、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人身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需要办理的公证事项;农民工讨要工资、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有关的公证事项;5、因劳动合同关系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需要办理的公证事项;6、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需要办理的公证事项;7、因征地、拆迁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需要办理的公证事项;8、因假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环境污染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需要办理的公证事项。综上所述,符合申请公证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或者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法律援助办理公证。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材料后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对于达到条件的,委托公证机构办理公证。这里需要注意,只有经济困难人群,且提出的公证请求在合理范围内的,援助中心才会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婚案件未如实申报财产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吗?
      一、离婚案件未如实申报财产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吗?《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


·单身女人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单身女人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一)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限制);(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


·移送管辖上下级之间移送可以吗?
      移送管辖上下级之间移送可以吗?移送管辖,是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


·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什么
      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什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


·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吗?
      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吗?一、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吗?婚内出轨生子不一定就会构成重婚罪,对于重婚罪一般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


·学校劳动保障管理规定的内容介绍
      我们从一出生就进入幼儿园,然后是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一步步完成我们的学业。不难发现我们总需要受到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约束,那么我们从小上......


·企业变更法人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变更法人债权债务怎么处理?一、公司法人变更债务怎么办由谁承担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两笔对外债务,通常情况下,公司是以自己的独立......


·一、店面经营不下去违约会怎么样?
      一、店面经营不下去违约会怎么样?看你的租赁合同是怎么约定的,违约责任以实际损失为参照。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200万注册资本利润表如何分配?
      一、200万注册资本利润表如何分配?200万注册资本利润应当召开股东大会研究决定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一般情况下应当坚持资金注入比例来分配。“注册......


·自留地怎么转让才合法?
      自留地怎么转让才合法?一、自留地怎么转让才合法?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平等协商......


·生产销售假药罪数额巨大会坐牢吗
      生产销售假药罪数额巨大会坐牢吗会坐牢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