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至被宣告破产前,能否解除其法定代表人的限高措施?

法律明确规定了解除限制消费令的情形,如果被执行企业只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尚不属于应当解除限制消费令的法定事由。只有在被执行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相关执行程序终结,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消费令才可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根据该条规定,被执行人一旦被采取限高措施后,只有在三种情形下才可解除限高措施:1. 被执行人提供担保;2. 申请执行人同意;3. 履行完毕。法律并未规定在公司破产的情形下,可解除对法定代表人的限高措施。虽然《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民诉法解释》第五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根据上述规定,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法律之所以规定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相关执行中止,其目的在于解除对该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以便破产程序正常进行,对不影响破产程序正常进行的限制消费措施并不必然也要解除。只有在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相关执行程序终结时,才应解除限高措施。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新婚姻法关于婚外情证据的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关于婚外情证据的规定是什么?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要有证据链互相印证此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


·医院人才派遣的理由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劳务派遣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无论是对于普通的企业单位,医疗单位,还是事业单位。对于企业单位来是,进行劳务派遣的理由是为了获得更......


·遗嘱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果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那遗嘱的内容具体包括......


·因病提前退休条件是什么
      一、因病提前退休条件是什么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竟本人申请均可办理。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拘留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拘留吗?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拘留吗一、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拘留吗?是否拘留应当根据案情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有规定:第十九条违反治......


·临时工是否能随时辞职
      临时工是否能随时辞职临时工辞职的问题分为三种,同时每一种情况的离职时间又是不同的。具体详见以下所述: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


·离婚怀孕期间有抚养费吗?
      离婚怀孕期间有抚养费吗?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男方要给孩子抚养费;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一般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参照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


·房产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几种
      房产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几种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


·半个月内辞退临时工需要赔偿吗?
      半个月内辞退临时工需要赔偿吗?半个月内辞退临时工需要赔偿,因为辞退临时工的话,他也必须是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之下所进行,如果是违规操作的话,依......


·辽宁海城征地补偿2023年的标准是多少?
      辽宁海城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辽宁海城市政府在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往往会占用到附近的耕地,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户,最关心的是征地补偿款的......


·单位不发工资怎么办?
      可以通过下面的途径解决: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拿到仲裁裁决书后15天之内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