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广州不给高温费举报可以吗?

夏日来临,气温也在不断升高,高温天气不时见诸于天气预报。忍受着高温天气工作的员工,耗费的体力精力要比温度适宜的情况高很多。所以各个省份对此都出台了相应的高温补贴标准。那么,广州不给高温费举报可以吗?详情见下文。
  
  
  一、广州不给高温费举报可以吗?
  
  随着各地高温津贴陆续进入发放期,多地将开展检查督促落实。湖北人社厅、江苏人社厅近日先后下发通知,分别于7月1日至8月14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高温津贴的支付情况成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
  
  广州明确规定,如果职工和用人单位对是否应发放高温津贴存争议,则可申请劳动仲裁,同时“谁主张谁举证”。另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所以,如果你符合领取高温津贴的条件,而单位拒绝发放,一定要站出来说“不”。你可以拨打12333进行投诉,或者向用工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二、高温还有哪些福利?
  
  1、达37℃以上,下午暂停工
  
  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2、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广州地区的规定,职工享有领取高温补贴的条件,但是企业没有发放的,员工是可以进行举报的。如果经劳保局责令纠正而没有纠正的,则会面临10000元以下的罚款,所以企业还是需要对这点留意的。该发高温补贴就应该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郑州二手房首付是多少?
      郑州二手房首付是多少?1、一般首套的二手房,二手房贷的首付的不低于30%,这里说的30%值得的不是成交的较而是评估价的、而二手房贷款式根据二手房评......


·土地行政征收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土地行政征收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_________________征地事务所(甲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村村委会(乙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


·对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如何处理?
      针对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情况下,如何妥善处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并非仅凭户籍登记情况进行认定,还须结合双方之间实际的生活状况以及邻居、单位同......


·施工监护人施工后的职责是什么?
      施工监护人施工后的职责是什么?1.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项目负责人、安全监护人负责检查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检查现场是否达到施工条件......


·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义务是什么?
      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义务是什么?可能您经常在电视剧里看到公司的股东,拥有很大的权力,可以在整个公司当中享受很高的地位,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


·注册商标与人名一样会不会侵权
      注册商标与人名一样会不会侵权《商标法》没有明确禁止将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但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据相关规定,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据相关规定,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加班是每个上班族都要面对的不可避免的问题,加班应有相应的加班费。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算加班,在节假日不应工作的时间......


·在合同解除对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否主张呢?
      在合同解除对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否主张呢?1、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不论解除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


·在离婚之后给的抚养费每月多少钱
      离婚后抚养费每月多少钱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


·在当今政策的倾斜下,租房时代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近,这个时候,租
      在当今政策的倾斜下,租房时代似乎离我们越来越近,这个时候,租售同权,作为租房的新政,首先在广州提出推行,一经提出就引起了人们的热议,那么推行......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一直都是重点打击的刑事犯罪,刑罚一直随着犯罪形态的变化而改变。而对于生活中的一些小偷小摸行为,之所以不能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是因为不满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