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检查流程是怎样的

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检查流程是怎样的?
  如果一个建筑工程想要验收达标,就必须把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过关。如果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了就代表该建筑工程已经验收成功一半了,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了解防水工程质量如何检查,本文我们将给您带来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检查流程,您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一、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必须要按照我国建筑行业上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来做的,比如,要求施工者不能盲目进行施工,有关的施工方或者单位、个人,都一定要按照事先的工程图纸以及有关的防水工程的施工技术去做好工程的防水效果,不可以自己盲目修改工程施工的设计模式,在施工的过程之中,不能出现了偷工减料的情况。
  
  除此之外,管理条例上还规定,必须要在施工的同时,去按照有关的建筑工程上的设计图纸去做,才可以真正意义上实现责任保障,提前实现了工程设计及时完工,当然,这样做,能够明确设计、施工责任,提前完成施工计划。
  
  因为在我国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之中,明确了防水施工的主体包含了建筑单位以及施工方的承包单位,所以,在施工的时候,工程的承包方必须要切实的按照承包合同上的规定,去完成自己应该完成的权利义务,且对建筑单位负责人。且工程承包的一方,必须要做好对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后的施工质量,按照承包合同上规定的标准去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才算整个防水工程验收结束。
  
  二、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检查流程
  
  基层处理、清理。做找平层、结合层、细部附加层、丙烯酸防水层、蓄水试验、保护层施工、二次蓄水试验。
  
  1、 应对厨房、 的标高复核正确,特别注意地漏的标高位置正确。
  
  2、 对地漏、管道根部墙洞质量要仔细检查,墙洞要密实合格,找平层施工时管道根部必须按要求作嵌缝处理。
  
  3、 阴阳角应作成圆弧形,并顺直、平光。
  
  4、 找平层施工:基面有空隙、裂缝、不平等缺陷的,用水泥砂浆修补抹平。使基面必须坚固、平整、干净,无灰尘、油腻、蜡、脱模剂等以及其他碎屑物质。
  
  5、 找平层干燥后方可进行防水层施工,施工期间应防火、防水。施工人员应穿软底鞋。
  
  6、 防水层完成后,要进行成品保护,不得商人走动。经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 防水施工完毕后,进行蓄水试验,经过24小时以上无渗漏视为合格。在设备安装完成后进行二次蓄水试验。
  
  您在进行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时候,必须要注意的是在防水工程施工完毕之后,您一定要进行储水实验,只有确定没有任何的防水工程质量问题才能够成功的验收。建筑工人在建筑防水工程的时候,必须要严格的按照防水施工图来建造,而且在检验的时候也必须要认真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人身损害赔偿中护理费标准怎么确定
      护理费,是指人身受到损害时,因受害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请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这里的护理费,适用于各种人身损害的情形,受害人可以向侵权人主张,......


·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
      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都有哪些家庭暴力行为可以说是导致夫妻离婚的又一因素,并且由于家暴行为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因此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还可以要......


·植物新品种权派生品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植物新品种权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那么首先我们了解下什么是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是一种排他使用权,它跟专利权是一样的性质,是指单位或者......


·一、孕期被辞退还有产假津贴补偿吗?
      一、孕期被辞退还有产假津贴补偿吗?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


·没有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吗根据我国法律,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而工资就是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最基本最典型的方式。只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


·竞业限制协议与劳动合同有怎样的关系?
      当劳动者正式成为单位员工之一的时候,单位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很多劳动者都没有注意到劳动合同中的订立保密和竞业限制条款,那么竞业限制协......


·老婆遗弃未成年子女犯罪吗?
      在偏远农村,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贫困家庭常常会发生妻子遗弃未成年子女的事件,这给本就贫穷的家庭雪上加霜,社会影响巨大,也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


·分公司可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独立签合同,但是需要是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


·诈骗犯罪预备如何量刑?
      诈骗犯罪预备如何量刑?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


·签了合同后业主能不能推迟收房?
      业主能不能推迟收房?需要按照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确定,房屋如达不到交房条件,业主一般有权推迟收房。首先看你的购房合同是怎么签的。特别是物业管理费......


·劳动关系成立的四个条件有哪些
      如果你通过某种劳动来获取相应的报酬,那么你们之前存在一定的劳动关系,并且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现在社会有部分公司不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