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给排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给排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
  给排水工程,指的就是用水工程和排水工程,它对于一个城市的发展是有很重要的作用的。如果给水工程出现问题,那么对于人们的生活、生产将会产生严重影响。如果排水工程出现问题,在下雨过程中容易造成城市洪涝。因此我们将针对给排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您详细介绍。
  
  一、给排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
  
  1、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施工。对不开槽施工、过江河管道或深基槽等特殊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2、在质量检验、验收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必须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承担材料和设备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3、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
  
  4、现场配制的混凝土、砂浆、防腐与防水涂料等工程材料应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检验;
  
  (2)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6、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二、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
  
  当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2)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3)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完成报告编写。
  
  (4)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5)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6)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查。
  
  (7)质量问题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
  通过上文的学习,我们可以得知,给排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包括给排水工程验收中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合格、及给排水工程的所用的材料性能和质量合格、分工程完成也必须进行检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经过返修还不能符合验收标准的分工程应当严禁验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子女已经迁户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子女已经迁户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吗一、子女已经迁户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吗?子女已经迁户也可以继承农村的自建房,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


·什么情况下法人坐牢
      公司法人坐牢是如果存在着违法犯罪行为的话,那么就会依法判刑入狱,公司应该及时的变更公司的法人代表,因为法人代表帮助公司行使一定的职责,所以是......


·欠钱不还的消失的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消失的人怎么办?一、欠钱不还的消失的人怎么办?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2.向法院提起诉讼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


·劳动法规定过年多放的假扣工资吗
      劳动法规定过年多放的假扣工资吗?不扣,国家规定的假期内或工厂在国家规定之外延长放假时间的,不应当扣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


·一、交通事故赔偿一审代理意见的写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一审代理意见的写法是什么?1、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2)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3)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


·一、外卖被汽车撞误工费怎么赔偿?
      一、外卖被汽车撞误工费怎么赔偿?“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孩子抚养费要求增加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孩子抚养费要求增加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


·醉酒驾驶机动车扣几分?
      学过驾照的人或者是准备学车的人都应该知道的,驾照拿到手上之后,有满分十二分,如果说你驾驶车辆,有违章的行为被扣分了,只要不达到十二分,那么你......


·劳动者如果由于各种情况可能会丧失工作的能力或者影
      劳动者如果由于各种情况可能会丧失工作的能力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进度,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劳动者就可以申请一些福利和补贴,来保障自己的基本权利。那......


·什么时候可以工伤鉴定?
      职工在遭受工伤伤害时,如果后果较为严重,出现身体残疾或对正常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影响,将使职工个人及其家庭受到极大的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因此,合......


·关于企业改制要交什么税?
      关于企业改制要交什么税?现在的中国,经济实力在整个世界都可以排到前列,虽然在人均上存在一定的落差,但是中国还是在不断的进步不断努力,相信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