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包括什么

现实中,无论夫妻是以协议方式离婚还是以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按照规定此时都是需要支付一定费用的。而相比之下,起诉离婚过程中所要支付的费用可能要多些。那究竟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都包括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包括什么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申请保全什么的,要另行交费。收费标准如下:
  
  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4.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二、到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公民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若此时不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话,那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一般为50元每件。但要是离婚夫妻就财产问题产生争议,此时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就会根据涉案财产进行计算。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兼并和收购有什么区别
      区别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


·养殖场遭遇禁养或环境污染关停等,如何进行维权?
      一、养殖场遭遇禁养或环境污染关停等,如何进行维权?  对合法的养殖场进行关停时会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而关停养殖场是属于行政决定,当事人对关停决......


·非法持有毒品罪有什么规定
      我们国家是严打毒品一事的,所以对于非法持有毒品特意做了比较宽广的定义进行处理这类案件。首先,我们无需知道这些毒品具体是属于哪一种类的,不管是......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并不完全一致,司法实践中引发的争议一直很大,因而很有必要加以厘清。综合法律、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中的......


·一方死亡夫妻共同债务怎样处理
      一方死亡夫妻共同债务怎样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明确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


·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担保执行有哪些规定?
      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担保执行有哪些规定?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担保执行有哪些规定?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


·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非法出借枪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的判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答辩状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答辩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法院判决存有异议,可以进行答辩,答辩时应当有事实证据,就法院某一项判决,与事实不符,应当重新受......


·唐山滦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唐山滦南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征地补偿关系着每一个拆迁户的拆迁之后的生活,而且在大多数的拆迁问题当中,拆迁补偿的问题占了绝大多数,所以为了......


·商标到期的宽展期多久?
      商标到期的宽展期多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


·民事诉讼法保全范围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保全范围有哪些?一、财产保全的范围《民事诉讼法》第94条第1款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谓限于请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