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写借款协议要注意的细节包括哪些

写借款协议要注意的细节包括哪些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借款人和出借人往往关系比较密切,因此许多人碍于情面通常不愿出具借款协议,这一方面保全了所谓的面子,另一方面也为借款纠纷埋下了隐患。其实,我们需要重视借款协议的书写,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写借款协议要注意的细节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写借款协议要注意的细节包括哪些
  
  1、注意要准确标明日期。
  借条不写日期一旦发生了纠纷,事实真相常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易造成困难。
  2、注意不要用易褪色的墨水书写。
  借条不宜用圆珠笔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书写,如用此写,当遇保存不当、或受潮、或水浸时,字迹会变得模糊不清,并为有别有用心的人用化学制剂涂改留下可乘之机,制造麻烦。
  3、注意要认真核对。
  借条写好后要反复核对,在找别人代写或由对方代写后,对字据要字字斟酌,不能稀里糊涂地就签字盖章,以免后悔。
  4、注意内容要表达清晰。
  借条有的字据将“买”写成“卖”、“收”写成“付”,“借给”写成“借”等等,都极容易颠倒,是非难辨。
  5、注意名字要全。
  借条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这对持条人来说要注意,可能会给写条人留下赖帐的把柄。
  6、不要使用同音同义字。
  写姓名不要用同音同义字、多义字代替,否则也是容易发生责任不清的纠纷。
  7、注意印章要规范。
  借条由他人代笔书写或代签名,而且只在借条上面按一个手印,如发生纠纷时很难认定责任。
  二、写借款协议时需注意什么
  除了写借条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大写数字,千万不要有差错,另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五点: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5、名称要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一字之差,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借条有效期为20年,欠条为2年。生活中,有些人在出具借款协议时草率应付,在出现借款纠纷时才感到后悔莫及。因此,为了避免发生纠纷时自己的利益受损,在借款时,如果您不知道应该怎么写借条,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具体关于写借款协议要注意的细节,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怎样过户?
      二手房的房价相对来说较低,性价比也比较高,对于那些难以承担高额房价的人群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而二手房的买卖除了需要对房屋质量多加留意外,对于......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新罪会撤销假释吗?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新罪会撤销假释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原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和新罪的,则不再撤......


·表亲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
      表亲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一、表亲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表亲是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根据2013年01月01日施行的新《民事诉讼......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老人遗产孙子能分吗?
      一、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老人遗产孙子能分吗?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老人遗产孙子不一定能分,无遗嘱,就要按照老人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


·一、网贷逾期多久会被起诉?
      一、网贷逾期多久会被起诉?从法律角度来说,借款逾期不还,借出人有权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款。而起诉的诉讼时效是约定还款日到期的3年之内,也就是说......


·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索要医疗事故保险费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医疗给付金申请材料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并签名的《人身意外险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保......


·在实际生活中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只要从事某项工作就会有风险的产生,从而就会有工伤事故的发生,一旦遇到工伤事故,所属公司就会有相应的经济赔偿,对于许多受害人......


·胎儿的继承权是准继承权吗?
      胎儿的继承权是准继承权吗?一、胎儿的继承权是准继承权吗?胎儿的继承权是准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十六条涉及遗产......


·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其侵害的对......


·遗嘱公证费用怎么收费标准 一、遗嘱公证费用怎么收费标准?
      遗嘱公证费用怎么收费标准一、遗嘱公证费用怎么收费标准?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一......


·跨国公司劳动关系是什么时候确定的?
      跨国公司劳动关系是什么时候确定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