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要什么条件经济发展趋势不断上升,经济活动越来越多,其中,股权投资这一活动也是越炒越热。对于想要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一经济活动的人也是不断增加,当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那么,想要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一、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 。从投资方式角度看,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广义的PE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二、设立条件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 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对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感兴趣的人需要了解一下,才能够合法地设立投资基金。但是,无论进行什么投资活动,都要学会适可而止,合法做事,堂堂正正的赚钱,不做非法的勾当,否则,赚再多的钱,也是没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有出让土地被征收怎么赔偿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赔偿,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则......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和行使条件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和行使条件签了订单合同以后,如果合同相对方的资金产生了重大变更,否应该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要求解除,是一个让人很难抉择的问题。......


·在我国规定打伤司法鉴定要钱吗
      其实针对别人打伤自己的这件事情如果自己感觉伤情已经比较严重,不管将来是否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最好还是申请做司法鉴定确认伤情比较好,因为没有司......


·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有效吗
      需要看情况。如果是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可以签订合同,如果是没有注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是不可以签订合同的,那么分公司因为没有独立的财产是不会具备独......


·微信作为一种新兴的通讯方式,以其经济实惠、便利快捷的特点吸引
      微信作为一种新兴的通讯方式,以其经济实惠、便利快捷的特点吸引了大量用户的使用,不可否认,微信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诸多方便,但其缺点也导致很多不......


·上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算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不算工伤,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


·侵占罪有哪些法律特征2023
      侵占罪有哪些法律特征1、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是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是什么收养关系有成立的时候,当然日后就有可能被解除。而解除收养关系也不是说那么容易的事情,同样有程序的要求,并且在解除之后......


·一、交通事故写成摔伤应该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写成摔伤应该怎么办?交通事故写成摔伤之后可以要求交警出具准确的证明并要求医院改正。交警具体的处理流程主要是:1、下车主动关心......


·指示提单和记名提单的区别
      指示提单和记名提单的区别什么是记名提单?记名提单又称收货人抬头提单,是指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已具体填写收货人名称的提单。提单所记载的货物只能由......


·当事人的陈述作为证据可以吗?
      当事人的陈述作为证据可以吗?当事人的称述是指当事人自己对案件事实的一个叙述。每个民事案件都有当事人陈述,但是很多当事人对自己的陈述能否作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