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材料

去法院起诉离婚,其实也就是选择诉讼方式离婚,这种方式下的离婚手续与协议离婚不同,但也是需要实际提供起诉材料才行的。那具体来说,夫妻中的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材料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二、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到底去法院起诉离婚带什么材料?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诉讼离婚的时候,首先需要确定好管辖法院,之后按照规定提交起诉状,而此时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交纳一定的案件受理费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高空坠物相关法规具体有哪些
      高空坠物相关法规具体有哪些高楼抛掷物、坠物致人损害是指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侵权行为。《......


·起诉需要律师吗?
      对于不同的问题应该要视情况来定。首先要清楚自己是因为什么样的问题需要打官司,有什么样的情节,站在什么样的位置,以什么样的立场,根据实际情况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兑汇票贴现利率是多少?
      在我的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您都听说过,票据法,但是对于票据法并不是特别的理解,毕竟我们生活当中并不经常使用到票据,但是在一些大型的贸易或者交易......


·著作权和专利权有何区别
      著作权和专利权有何区别一、著作权和专利权有何区别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司法鉴定结论应当注意的问题
      司法鉴定结论中涉及的问题比较多,其中它应该遵循的准则以及它的证据效力,这两点十分重要,对于案件的判定很有帮助。那么,司法鉴定结论应当注意什么......


·送钱没有证据可以举报吗
      可以,但是无证据举报他人不犯法,仅仅靠猜测的话,公安机关一般不予受理而已。如果捏造就可能构成诬陷,诬陷是要受法律责任追究的,事后被举报人是可......


·报捕换押的规定是什么?
      报捕换押的规定是什么?一、报捕换押的规定是什么?报捕换押的规定是批准逮捕之后,如果要变更相关的强制性的措施的话,是需要换押证的。报捕后犯罪......


·立案后不逃有追诉期吗
      依据刑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后,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所以立案后未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


·签了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签了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离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在我国规定监护人一定是父母吗
      如果不太了解我国相关法规的话,可能就会觉得未成年人或者是民事行为能力受限的人的监护人,就应该是其父母,这种想法是符合我国大多数公民的普遍认识......


·一、离婚财产全部写给孩子是合理的吗?
      一、离婚财产全部写给孩子是合理的吗?离婚财产全部写给孩子是合理的,但是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的。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