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变更子女抚养协议要公证吗

变更子女抚养协议要公证吗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变更子女抚养协议要公证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变更子女抚养协议要公证吗
  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正由于公证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及政府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都乐于采纳公证书。一般来说,变更孩子抚养权是否需要公证由离婚夫妻自己决定,因为,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有离婚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解决;如果协商后订立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或者进行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书公证的,是法律允许的,但是,无论怎么样,最后都需要法院裁定确认更孩子抚养权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后果自负。因此,变更子女抚养协议最好进行公证。
  二、变更子女扶养协议公证怎么办理
  变更抚养权公证,必须由被抚养人父母双方申请。根据有关法律,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此外,办理该变更抚养权公证时,离婚夫妻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我们应注意的是,在办理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公证时,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如果在变更抚养权、订立变更抚养权协议书、变更抚养权公证等方面还有疑问,不妨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他们会给予详细的指导和帮助的,也能更好地解决您的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转包如何处罚
      处罚方式有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民事诉讼可以吗
      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民事诉讼可以吗可以的。作为在犯罪行为中的受害人,主张民事赔偿的途径有二个,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网签备案后多久贷款下来?
      一、网签备案后多久贷款下来?在所需资料准备齐全后大约可以在3-5个工作日就把贷款办下来。银行贷款买房需要的手续是:1、购房者需要到银行了解相关......


·学校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格式是怎样的
      学校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格式是怎样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


·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三个阶段包括哪些?
      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三个阶段包括哪些?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


·土地承包法继承合同范本
      土地承包法继承合同范本土地承包法继承合同范本订立合同双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户主______......


·取保候审后派出所传唤会不会收监?
      取保候审后派出所传唤会不会收监?当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或者依法监禁时,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包括很多种,而取保候审是其中比较常......


·盗窃作了笔录和解会留案底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其一、如果盗窃数额不大,还未构成盗窃罪,只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未触犯《刑法》,不会留案底。其二、如果构成盗窃罪,则会有......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我们在新闻节目中经常看到这样的节目,民工工资被包工头拖欠,民工和包工头协商不成就只好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来仲裁。劳......


·无证驾驶处罚后可以考驾照吗
      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但是其中有一部分司机是没有驾照,也就是无证驾驶,被交警发现后会被处罚,其中被处罚的人就会问无证驾驶处罚后可以考驾照吗?对于......


·职务作品个人作品区别是什么?
      一、职务作品个人作品区别是什么?区别是职务作品是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而产生的作品,由于“工作任务”的规定显得太笼统而容易产生歧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