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很容易将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混淆。尤其是故意杀人罪中未将人杀死和故意伤害罪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时候,更是让很多人分不清楚这两个犯罪。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有哪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这两种犯罪容易混淆的主要是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伤害罪的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两种情况。容易混淆的原因在于每种情况中的两种罪,都造成相同的结果,因此,必须准确掌握它们之间的区别。
  
  伤害致死与杀人既遂在客观方面都产生了死亡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他人,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伤害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虽然只产生了伤害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2、由于客观情况的复杂性和主观故意的隐蔽性,犯罪故意的内容有时并不是那么容易发现和认定的。因此,区别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离不开对案件事实分别情况:
  
  (1)案件事实表明行为人所实施的侵害行为确是以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为目的的,或者在侵害行为的实施过程中,行为人明知自己的非法侵害行为在客观上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而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应当按照这种故意内容认定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造成死亡结果的,以故意杀人(未遂)罪论处。
  
  (2)行为人所实施的侵害行为是以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或者在侵害行为的实施过程中,行为人明知自己的非法侵害行为在客观上会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而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并且在这种故意内容中可以明显排除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故意(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那就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造成死亡结果的,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论处。
  
  但是在确认伤害故意的同时不能排除杀人的故意的,就不能一律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3)在具体案件中行为人故意内容难以确定的,应当首先判断行为人有无伤害故意。
  
  如果认定行为人连伤害故意都没有,那么造成他人死亡或重伤结果的,就只能根据行为人有无过失,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论处,或者以意外事件或一般违法行为论,不作为犯罪处理。如果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伤害故意,只是有无杀人故意难以认定的,为慎重起见,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但是,即有伤害故意,又有间接杀人故意的,应按照实际造成的结果定罪,即造成死亡结果的,应按(间接)故意杀人罪定罪;造成伤害结果的,应按故意伤害罪论处。因为间接故意犯罪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存在未遂状态,只要没有出现间接故意所放任的犯罪结果,就不能以间接故意定罪。
  
  3、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认定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的界限,下列几个方面的案件事实是有必要考虑的:
  
  (1)侵害行为的起因
  
  (2)被告人和被 害人的平时关系
  
  (3)使用的工具及打击的部位
  
  (4)侵害行为的实施方法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您都已经知道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之间的区别有哪些了吧。最显著的区别就是故意杀人罪主观上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故意伤害犯罪则仅仅是出于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法债务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法债务分配是怎么规定的一、夫妻法债务分配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


·抚养子女一直以来都是父母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抚养子女一直以来都是父母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在众多即将离婚的家庭中,他们往往时不时上演着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大战,有人希望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能够......


·离婚女方没经济条件孩子归谁抚养?
      离婚女方没经济条件孩子归谁抚养?在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往往在共同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上面,协商无法解决的话,就得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法......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如何支付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如何支付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


·如何更改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怎样变更?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顺位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起到监督和保护的作用,规范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来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当法定监......


·虐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虐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么规定的一、虐待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怎么规定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主要是家庭......


·人事部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哪些条件?
      人事部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哪些条件?(1)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辞......


·什么情况下需要作医疗鉴定
      什么情况下需要作医疗鉴定一、什么情况下需要作医疗鉴定医患纠纷中的鉴定,一般可分为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进行鉴定......


·职务发明专利权属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职务发明专利权属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并未涉及专利权属诉讼的时效,但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法律未另行规定的......


·企业年检需要什么资料?
      企业年检需要什么资料?一、企业年检需要什么资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执照正本复印件4份2、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A4)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一、退休时间到劳动合同会自动终止吗?
      一、退休时间到劳动合同会自动终止吗?退休时间到劳动合同会自动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