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医司法鉴定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针对案件的一些专门性问题,需要通过法医司法鉴定才处理,法医司法鉴定是运用科学的手段对人体的损害程度进行鉴定,而后出具法医司法鉴定结果,从而对案件的一些问题提供法医鉴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想要做法医司法鉴定的,需要符合法医司法鉴定的条件,在法医司法鉴定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办理进行鉴定。
  
  
  一、法医司法鉴定办理程序
  1、被鉴定人受伤后应先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办案单位初步调查后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
  
  2、被鉴定人持《法医鉴定委托书》及有关病历资料到法医鉴定中心鉴定;
  
  3、鉴定的按照“首诊负责制”的原则受理鉴定,认真询问受伤史、检验伤情并及时拍照,根据伤情需要让伤者到有关医院进行必要的检查及复查,某些医学资料应按照“会诊制度”请有关医学专家会诊;
  
  4、鉴定人制作规范化的鉴定书(包括鉴定正文、损伤照片),按照《鉴定书审核签发制度》由有关领导审核签发后交法医鉴定中心办公室,并通知被鉴定人或办案单位领取鉴定书;
  
  5、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当事人向办案单位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到法医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或重新鉴定.
  
  二、法医司法鉴定办理时限
  1、轻微伤鉴定书于材料备齐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出;
  
  2、轻伤鉴定书于材料备齐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出,涉及功能性损伤如视力、听力减退、肢体活动障碍等,须于一个月后视功能恢复情况而定;
  
  3、重伤鉴定书于材料备齐后七个工作日内发出,涉及容貌毁损、肢体残废和听觉、视觉丧失等,须于损伤恢复达临床稳定(一般在损伤后3-4月)后视功能恢复情况而定;
  
  4、伤残程度鉴定须待病情稳定,临床治疗终结后进行,鉴定书于材料备齐后十个工作日内发出。
  
  三、法医司法鉴定受理条件
  1、本市范围内发生的所有故意伤害案件中当事人的损伤程度鉴定;
  
  2、公安机关内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军队保卫部门委托的涉及人身伤害的其它鉴定;
  
  3、法医检验无明显外伤或因时间较长原损伤已消失者,法医鉴定不予受理。
  需要先到公安部门报警,公安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出具法医司法鉴定的委托书,然后就可以到指定机关做法医司法鉴定,根据不同的伤情情况,法医司法鉴定的结果出具的时间也不同,最早三日内发出,但是首先要保障资料齐全,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法医司法鉴定的结果,对鉴定结果不满的可以申请重新或者补充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哪些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合同或撤销以及变更的时效
      有哪些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合同或撤销以及变更的时效一、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合同或撤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


·起诉离婚费用哪一方交
      起诉离婚费用哪一方交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诉讼费才几十元(国家规定的参考标准是最高50元,有的地方另行规定收费标准,一般为100-300元)。一般各付......


·快速理赔是什么意思?具体是怎样的
      快速理赔是什么意思?具体是怎样的一、快速理赔是什么意思?(一)一种是指保险公司为了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在标的车辆出险后报案——被保险人领取到赔......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会被无罪释放吗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会被无罪释放吗?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性质一样,是刑法的强制措施,一旦期满且不够逮捕条件(单证、孤证、证据链不完整)的话,公安机关......


·模板工程质量的要求是怎样的
      模板工程质量的要求是怎样的,验收标准是怎样的?模板工程可以说在施工的工程当中要属于比较重要的一项工程了,当然和其他的施工工程一样,模板工程......


·产品出口合同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一、保险公司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么?
      一、保险公司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么?在法院诉讼过程中,这种情况很常见。一般是受害人在起诉前自己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结果是十级残疾。诉讼过程中......


·滥用职权认罪悔罪书内容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民主的国家,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由于体制上的缺陷以及公务人员自身素质的缺失,有时会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滥......


·婚姻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谁来偿还
      婚姻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谁来偿还一、婚姻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谁来偿还婚内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承担......


·安徽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安徽五险缴纳比例是多少五险一金中,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


·2023监视居住可以判缓刑吗
      监视居住可以判缓刑吗要看具体罪名、情节,缓刑的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