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购买家具甲醛超标怎么办?

购买家具甲醛超标怎么办?新家装修买家具对很多人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房子装修买家具主要涉及到的问题就是甲醛,很多人都知道甲醛对人体有伤害,也知道新房装修存在甲醛,其实很多人不知道很多新家具也存在甲醛,有的在正常范围内,有的黑心和不正当的生产商生产的家具甲醛却超标了,遇到这种家具甲醛超标怎么办?一、购买家具甲醛超标怎么办?1、《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2、消费者与经营者因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发生争议的,由双方约定送法定机构检测、鉴定。双方不能就检测、鉴定或者检测、鉴定机构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受理争议的单位确定。检测、鉴定结果证明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鉴定费用由经营者承担;检测、鉴定结果证明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鉴定费用由消费者承担。二、家具甲醛超标处理办法1、开窗通风开窗通风是装修除甲醛最直接、最方便的一种除甲醛方法,对于家具除甲醛来说也不例外。新安装的家具,您一定要把厨门、柜门、抽屉、箱体全部打开,通过开窗通风,致使空气流通,加速家具中甲醛的释放,使其随空气流出室内。2、太阳暴晒首先说明一下,这里所说的暴晒并不是让您把家具搬到楼下,找个太阳地暴晒。您也知道甲醛的挥发是随着温度的升高而加剧,经过太阳直射的家具,温度升高后,甲醛也会加速释放,这样更有利于清除。所以,您可以把家具放到可以见光的阳台、窗台上进行暴晒。但是,还要提醒您一下,这里所说的只是一些不怕晒的家具,例如桌子抽屉等,很多白色家具是不能暴晒的,以免把家具表面晒掉颜色。3、绿色植物植物除甲醛的方法也是较为普遍的,如绿萝、常春藤、吊兰、虎皮兰等多种植物,都会对吸附甲醛有一定的效果。我们可以直接将这些植物摆放到家具附近,操作比较简单。只是,植物除甲醛的能力有限,速度也比较慢,只能作为辅助办法。4、纯天然甲醛清除产品现在市面上除甲醛的产品很多,我们建议您还是选用纯天然的产品,以免化学成分的产品带来二次污染。如果想尽快入住或达到更好的除甲醛效果,可以使用蓝润硅藻纯、光触媒这类吸附产品对家具进行彻底的甲醛清除,这些产品成份都是纯天然矿物质,使用也比较简单,直接放到家具中即可,见效也比较快,特别适合普通家庭使用。5、空气净化器近年来,空气净化器也逐步走进了您的生活,可以对室内甲醛等有害气体进行吸附净化。在新房装修后,使用空气净化器可以有效降低人造板中的游离甲醛,能够有效的去除室内家具的有害气体。只是在选购的时候,您一定要擦亮眼睛,市场是净化器产品鱼龙混杂,尽量相信大品牌、大厂商。按照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如果家具甲醛超标怎么办?当然是积极维权,保留好购买家具的发票、收据等等证据,然后和经营者协商鉴定,经过有关部门鉴定之后来维权,检测结果甲醛超出规定范围的,要求经营者给予一定的赔偿,如果检测结果正常,仅仅有点味道的家具,消费者可以自己买点绿色植物、开窗透气等方法来消除甲醛的味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确定和解除,是有很多的限制条件的,并不是可以随意的进行,但是,不论是强制解除劳动关系还是确定来动关系,我们都是有好几种方式来进行的......


·工伤认定的参保证明怎么开具
      一、工伤认定的参保证明怎么开具?办理凭证(一)参保单位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证明1、单位介绍信2、本单位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按参保人员姓氏......


·债务人没有约定履行期是否可以起诉
      债务人没有约定履行期是否可以起诉一、债务人没有约定履行期是否可以起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


·借条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借条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一、借条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1、借款的种类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


·保证
      (一)保证的概念(180)  我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在我国事业编合同到期怎么办
      说到事业编制合同可能很多人第一时间就是会想到教师,如果自己的工作性质是带有事业编制类型的话其实还是比较稳定的,过去很多人眼中都会觉得事业编制......


·我国的企业之间可以借款吗
      我国的企业之间可以借款吗?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


·劳动合同解除之后工资怎么结算
      解除劳动合同后何时能领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一直是劳动者关心的问题。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合同解除之后工资怎么结算呢?了解这......


·非法集资的法人是什么意思?
      一、非法集资的法人是什么意思?非法集资的法人即以取得利益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


·拆迁奖励够高,协议就一定能签吗?
      拆迁奖励够高,协议就一定能签吗?拆迁奖励够高协议也不一定能签,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是由被拆迁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协商好签订的,拆迁......


·法院超期羁押的情形是什么
      法院超期羁押的情形是什么(一)实际意义上的超期羁押主要有: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教养期间未改变强制措施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