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有哪些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有哪些?
  先诉抗辩权是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需要先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将债务人与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否则债权人不能直接通过一般保证人实现债权的一种制度。根据法律的规定,先诉抗辩权在一些情况下不能主张,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具体情形。
  
  一、一般保证保证人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情形
  
  先诉抗辩权固然是为保护一般保证人的利益设置的,但是如果不对其加以限制,势必给债权人带来不利,因而《民法典》作了如下限制性规定。
  
  1、债权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这里包括债务人下落不明,移居境外,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因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主要是指债务人下落不明或者移居境外,并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这里应注意的是债务人的住所变更和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之间有因果关系,并且二者缺一不可。
  
  2、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
  
  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这本身表明债务人已经资不抵债,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权人此时只能保证人清偿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对于此规定,不能机械地从字面理解,而应掌握法律的精髓,即只要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不论债权人是否曾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不论债权人是否已取得执行名义的判决或者仲裁,更不论债权人是否已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债权人均可以直接请求一般保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先诉抗辩权。
  
  3、保证人抛弃先诉抗辩权。
  
  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没有主张先诉抗辩权,而径行清偿债务或者承担清偿债务的,应当视为保证人抛弃先诉抗辩权。《民法典》规定,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不得再主张先诉抗辩权。
  
  二、一般保证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
  
  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我国《民法典》是以连带责任担保为普通,以一般保证担保为例外的。而连带担保责任的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保证人在诉讼或者仲裁前,或在诉讼或者仲裁程序中以及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行使先诉抗辩权。
  
  3、先诉抗辩权的行使仅是暂时拒绝履行债务,延缓保证责任的承担,而不是免除保证责任。
  
  综上所述,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主要包括三种,即债权人变更了住所难以对其行使权利,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以及保证人明示或者默示放弃先诉抗辩权。如果符合这三种情形之一,债权人就可以直接向一般保证人主张债权。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艾滋病工伤赔偿会赔偿吗?
      艾滋病工伤赔偿会赔偿吗只要认定上工伤,治疗工伤的治疗费由工伤保险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


·用未分配利润实缴注册资本是合法的吗?
      用未分配利润实缴注册资本是合法的吗?用未分配利润实缴注册资本是合法的,《公司法》第168条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


·医疗过错怎么赔偿是如何规定
      医疗过错怎么赔偿是如何规定的现如今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不少医院和患者之间都会产生不可避免的矛盾,导致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信任度持续下降,产生越......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能取保吗?
      一、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能取保吗?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能取保,补充侦查主要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


·隐名股东逃避债务应该怎么起诉
      隐名股东逃避债务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


·订立自书房产遗嘱怎么公证 (一)申请与受理
      订立自书房产遗嘱怎么公证(一)申请与受理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①申请人及......


·十年前的借条怎么起诉
      1、只要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或者约定了还款时间,但债权人一直都没有中断过催讨,则没有过诉讼时效,可以向法院起诉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


·财产保全申请期限是多久
      财产保全申请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且在判决下来之前,当事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是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申请的。一般来说,申请财产保全......


·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企业在经济效益不好的时候,会选择裁减一部分员工,此时,双方的劳动关系就此终止,权利义务关系消失。像这种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企业要支付经济补偿......


·离婚时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伴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如今多数家庭有两个孩子,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会陷入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判决的困境。离婚时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该如何归属?......


·一、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证明由谁出具?
      一、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证明由谁出具?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为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开具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