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关系跟岁数有关吗?

我们知道,要成为劳动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才可以,为满十六周岁都是称童工,也就是说要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仅要有劳动能力,还有你的年龄是否年满十六周岁有关系,由此可见,对于劳动关系跟岁数有关吗?答案是肯定的,接下来就让我们将为您解答,提供您参考。
  
  
  一、劳动关系跟岁数有关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劳动年龄指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
  
  退休年龄一般指男60周岁,女干部身份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二、超出劳动年龄限制的劳动者
  
  1、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
  
  《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超龄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之一。也就是说无论劳动合同到期与否,均强制终止,简而言之就是劳动者的资格丧失。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出台,更是对此做了进一步明确,该解释第七条规定“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综上所述,对于劳动关系跟岁数有关吗的问题,我们知道,劳动关系跟年龄是有关系的,因为你必须年满十六周岁才可以使成为劳动者,成为劳动者才有机会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年满十六周岁是通过,国家法律有相关规定民事禁止任何企业招用通过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未离婚可以起诉抚养费吗?
      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未离婚可以起诉抚养费吗。我自己想了一下,应该可以起诉,为什么呢?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定,是基于保护弱势群体这样一个基础的,在家庭......


·贩毒没收出来能判多久?
      贩毒没收出来能判多久?贩毒没收出来能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为目前我们国家贩毒行为是非常严重的一种行为,根据不同的走私贩卖毒品,种类和数量要求都......


·公司法关于分红是如何分配的?
      公司法关于分红是如何分配的?公司每到年底都会有年终分红,关于分红的金额设置,在公司法中会有具体的一个规定,每个人会在年中获得或多或少的分红......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要点?一、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该怎样划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检......


·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多长时间
      一、犯寻衅滋事罪判多长时间(一)《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


·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一、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1、《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


·新婚姻法关于产假的规定是什么?
      有许多待产的女性都很关心生产之后到底能修多长时间的产假,这对于女职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部分。最新的民法典到底是怎么规定产假的,对于休产假到底需......


·涉外离婚诉讼的审理流程是什么?
      在婚姻中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的消失或者是有难以化解的矛盾,此时都会去选择离婚。但是有时候因为婚姻对象的特殊性,就比如说是配偶是外国人,那么此......


·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荣誉权都是怎样定义的
      ?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荣誉权都是怎样定义的1、名誉权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


·劳动者被辞退劳动合同期未满如何赔偿?
      劳动者被辞退劳动合同期未满如何赔偿?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


·抢劫刑事辩护律师写辩护词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抢劫刑事辩护律师写辩护词的范文是怎么样的?一、抢劫刑事辩护律师写辩护词的范文是怎么样的?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受区人民法院指定和四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