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路工程质量保留金比例是多少

公路工程质量保留金比例是多少?在工程建设领域,公路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建设方取得项目后,会通过招标的形式选择施工单位。然后双方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其中对工程保留金会做出约定。这是建设方出于确保公路工程质量而采取的举措。那么公路工程质量保留金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公路工程质量保留金比例是多少?
  保留金是指在每次付款时从工程款中提留一部分出来的,一般都是工程款的10%,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提留出来的10%的工程款的一半(5%)支付给施工单位,剩余的5%转为工程质保金。保留金要比质保金多一些,但是最终功能都是维修用的资金。
  二、公路工程质量保留金如何返还?
  保留金是为了确保在施工阶段,或在缺陷责任期间,由于承包商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他人完成应由承包商承担的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保留金是指在每次付款时从工程款中提留一部分出来的,一般都是工程款的10%。返还时,第一次,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返还。颁发了整个工程的接收证书时,将保留金的前一半付给承包商;第二次,保修期满颁发履约证书后将剩余保留金返还。就是整个合同的缺陷通知期满,返还剩余的保留金。
  三、工程质量保证金和保修金有何区别?
  工程质量保证金与质量保修金都是承包人为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而进行的一种担保。但质量保证金,是承包人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履行前,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一般是担保竣工验收前出现的质量问题,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修复。而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一定的金额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主要担保竣工验收后保修期限内的质量问题。确保保修所需资金的及时到位,约束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由此可见,按照行业惯例,公路工程质量保留金通常是工程款的10%,等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建设方会支付其中的5%给施工单位,其余的部分转为质量保证金。如果在保修期内公路工程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则建设方还应该在余下的5%也返还给施工单位,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建设方扣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订立合同时有哪些陷阱
      订立合同时有哪些陷阱有交易就可能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陷阱,而人们因种种事由进行交易时,一般都会签订相对应的合同。因此,交易的陷阱一般都会在合同中......


·丈夫去世遗产分配该如何进行
      如今其实还是只有很少一部分公民会在生前立下遗嘱,因此在公民去世之后,一般都是按照法定方式来对其遗产进行分配的。那实践中,要是丈夫去世遗产分配......


·涉嫌寻衅滋事律师有用吗
      涉嫌寻衅滋事律师有用吗我们知道,如果我们涉及到需要打官司等诉讼案件,因为我们的法律知识不是很全面,往往不知道在法庭上如何为自己辩护,那么律......


·商标续展周期是多长时间
      商标续展周期是多长时间商标续展周期是三个月,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如果要续展的话,需要在到期前12个月前办理续展手续,当然在到期后六个月内续展的......


·检察官辩护和律师的差别是什么
      检察官辩护和律师的差别是什么检察官与律师的差别:1、职能不同:检察官行使的是公诉职能,法院行使的是裁判职能。2、任务不同:检察官在建议对被告人从......


·别人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一、别人欠钱两年不还怎么办双方关于纠纷问题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好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诉状......


·总承包资质分类是怎样的 ?
      总承包资质分类是怎样的?一、总承包资质分类是怎样的建筑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有12类,分别是: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回迁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回迁房合同丢失可以去房管局住房保障部门补办,回迁房合同在房管局是有备案的。回迁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人哪里有存档,可以到拆迁人处复印一份......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合同的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合同的条件(一)协议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要求具体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要求具体有哪些私募基金是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而基金的管理人一般是基金管理公司,所以私募基金不是法人,而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属......


·抢劫罪判缓刑是否可行?
      刑事案件审判的结果,如果是同时宣告了缓刑的话,那自然是对犯罪分子很有利的事情。但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是有宣告缓刑的可能性,就抢劫犯罪来讲吧,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