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是什么?工程项目一般是复杂而严谨的,不仅在项目完成的过程中需要被严格监督,工程验收的过程中也有着严格的验收标准,我国有发行一套完整的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叫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下面详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标准细则。《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建总公司)《关于启动(中建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建科字[2002]389号,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会同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发行依据
  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规范是一个技术标准体系,但该体系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只规定了合格等级,对工程质量的实际水平缺少进一步的评价尺度和评价方法,无法区分“合格”工程中实际存在的质量差异。虽然现行规范较原规范的标准有所提高,但现在的合格标准实际上仍然只是工程施工质量的最低标准。作为施工企业,不能仅仅以国家的最低标准要求自己,而必须以企业施工质量控制标准对工程的实际施工质量水平作出评价,从而促使企业的施工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在更高标准的要求下,得到不断地提高和发展。同时,国家标准只确定“合格”、“不合格”的作法也为企业制定更高标准提供了空间。本标准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企业标准,总结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系统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以“突出质量策划、完善技术标准、强化过程控制、坚持持续改进”为指导思想,以提高质量管理要求为核心,力求在有效控制工程制造成本的前提下,使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并在较高标准的要求下得到不断提高。本标准以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为基础,融人工程质量的分级评定,在统一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内部验收方法、质量标准、质量等级评定及检查评定程序的前提下,为创工程质量的“过程精品”奠定基础。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质量内部控制的标准、内容、方法和程序;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提出了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批质量检验抽样方案的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的子单位工程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等均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应与本标准配合使用。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将根据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的变化、企业发展的需要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修订,请各级施工单位在执行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并请将意见或建议及有关资料随时反馈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质量管理部门,以供本标准修订时参考。
  条例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3、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上文为您介绍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这个标准是由国家建筑机构统一编写发行的,具有权威性,文中详细讲解了此套标准的发行依据、条例规定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都会产生相应的纠纷,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往往是双方解决纠纷的一个重要依据,发生纠纷的人都希望立刻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但交通事故责......


·我国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
      我国门窗工程质量要求吗?工程质量是一项工程的重要方面,如果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就会严重影响使用者的使用,甚至给使用者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


·重大事项公司法包括哪些?
      重大事项公司法包括哪些?公司法是一种民事法律规范,一般的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建立经济往来,都是由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是总经理进行的,但是若涉及到......


·持刀抢劫2000元判几年
      持刀抢劫涉嫌抢劫罪,一般情节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如果存在入户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等情节的,可能判处十......


·临时身份证能坐火车吗能进火车站吗
      可以。很多大中型火车站24小时都可以办理,如果是比较小的车站,工作时间并不是24小时都是有工作人员值班的,因此建议打电话咨询,以免耽误行程。找到......


·公诉案件被害人可以上诉吗
      公诉案件即刑事案件。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如果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公诉案件的判决有不同意见,不能直接提出上诉。但是,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


·诉讼离婚开庭多久判决书下达?
      夫妻一方有出轨行为时,会严重破坏家庭和谐,作为受害人的一方,可以提出离婚请求,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法院作出判决。法院受......


·传播性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传播性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一、什么是要是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


·上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上班途中出现交通事故算工伤吗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六种情形......


·原告虚假诉讼律师费承担吗?
      原告虚假诉讼律师费承担吗?是会由谁委托的就会由谁来进行支付;虚假诉讼罪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