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侵犯商标权后果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后果有哪些
  
  商标权是商标持有人对商标独享的权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有侵犯商标权的情况发生。对此法律规定的侵犯商标权的后果是什么呢?今天整理了关于侵犯商标权后果有哪些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侵犯商标权刑法规定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是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量刑问题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处罚。
  
  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或者同一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
  
  三、关于销售他人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问题
  
  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尚未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六万件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三万件以上的;
  
  (三)部分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已销售标识数量不满二万件,但与尚未销售标识数量合计在六万件以上的;
  
  (四)部分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已销售标识数量不满一万件,但与尚未销售标识数量合计在三万件以上的。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犯商标权主要有五种侵权的形式,每种侵权的形式不同造成的后果也不一样。量刑一般是七年以下的刑罚加处罚金。如果关于这方面还有疑问,建议到找专业的律师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裁定移送管辖权不服上诉时间是多久?
      对裁定移送管辖权不服上诉时间是多久一、对裁定移送管辖权不服上诉时间是多久?1、对裁定移送管辖权不服上诉时间是10天之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每年国家对于工伤保险赔偿的相关标准
      每年国家对于工伤保险赔偿的相关标准,可能会有一些相关的举措,下面我们来共同讲述一下,对于北京市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标准是如何的?根据相关的标......


·交通事故现场分类
      交通事故现场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两大类。  (1)原始现场  是指现场的车辆、伤亡人员、牲畜及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体没有受到破坏或变......


·什么是遗弃罪,怎样起诉遗弃罪?
      相信在很多人眼里,不抚养自己未成年的孩子,不赡养老人即构成了遗弃罪的要件。但是,事实是否确实如此呢?根据我国现行法,构成遗弃罪需要被遗弃者不具......


·语言暴力可以进行离婚吗?
      语言暴力可以进行离婚吗?不可以进行离婚,离婚的首要条件是感情破裂,如果你忍受不了可以进行诉讼离婚,但是要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


·刑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如何处罚
      刑法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如何处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手写欠条最长的有效期是多久?
      手写欠条最长的有效期是多久?一、手写欠条最长的有效期是多久欠条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还款日期开始之后3年内。欠条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


·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处理
      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处理1、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


·有人欠钱不还想跑路怎么办
      有人欠钱不还想跑路怎么办一、有人欠钱不还想跑路怎么办1、民事诉讼如果是金额比较大的钱,那么可以考虑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之前警告下对方,如......


·外资公司注册登记(生产类)
          1、外资公司注册登记(生产类)所需材料如下:    1)外国公司开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公证件(注:复印后......


·法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
      法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一)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1.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2.开发商提供虚假的预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