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是一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的措施,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日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刑的话,则是可以折抵刑期的。那么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监视居住如何折抵刑期
  
  新刑诉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这次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与一般的监视居住不同,具有类似羁押的特征。这是因为一旦犯罪嫌疑人被指定监视居住,人身自由就已经受到了剥夺,与羁押无异。
  
  1、指定监视居住相当于半羁押状态,因此指定监视一日折抵管制一日,指定监视两日折抵拘役和有期徒刑一日。
  
  2、折抵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而非判决生效之日。
  
  二、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57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所谓指定的居所是指办案机关在其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其中并不包括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公、检、法机关传讯时,必须及时到案,接受讯问,以保证其目的的实现。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根据公安部《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
  
  (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
  
  (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
  
  (4)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
  
  (5)实施其他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并不是所有的监视居住都可以折抵刑期,其中的制定监视居住属于一种半羁押的状态,因此在折抵刑期的时候往往是指定监视一日折抵管制一日,指定监视两日折抵拘役和有期徒刑一日。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外嫁女可以分安置房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结婚时户口没有迁走,那么是可以分安置房的。安置房的分配,需要与户口对应,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


·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时间是否可以延迟
      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时间是否可以延迟?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时间可以延迟,此次疫情为非人力所能抗拒的原因,用人单位在疫情解除后,应当及时支付工资。《对有......


·哪些事故属于二级丁等医疗事故
      哪些事故属于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二级丁等医疗事故是医疗事故造成患者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等,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


·南阳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南阳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


·二手房卖方跳价有什么表现
      现实中,不管是买卖怎样的房产,作为卖方肯定是卖出的价格越高越高,而买方当然就想以最低廉的价格购买到心意的房屋。这样的情况在二手房买卖中尤为明......


·门牙被打掉了司法鉴定轻伤怎么处理?
      一、门牙被打掉了司法鉴定轻伤怎么处理?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院批捕后办取保候审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一、检察院批捕后办取保候审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几天后判刑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几天后判刑?1、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到判刑的时间最短时间为4个月,最长为15个半月。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应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城市,宅基地都是有使用权限的,一般的宅基地权限是70年,那么如果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应怎么办?如果到期了的话,那......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起诉吗?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起诉吗?可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不服一裁终局案件的裁决提起诉讼的期限......


·如何认定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枪支管理法》第16条规定:国家对制造、销售民用枪支的数量,实行限额管理。如果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擅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