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湖南天然气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南天然气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天然气配送站和天然气管道是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占用的土地面积往往较大。湖南省各地在进行此类工程施工时,会征用到部分农村土地,为此,相关村民会得到一笔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等。那么湖南天然气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为此我们总结了相关资料,我们共同了解下。一、湖南天然气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地面积及所在地区标准计算:一类地区16000元/亩;二类地区15000元/亩。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5000元。2、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按被征收土地的耕地面积计算,标准为2000元/亩。二、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哪些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三、土地补偿费如何分配和使用?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经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的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由此可见,按照湖南省征地补偿政策规定,湖南天然气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分为两个级别,分别为每亩地一万六和一万五千元。安置费的话就是按照人口数量发放,每个人三万五千元。另外,种植农作物的农民还可以拿到青苗费,每亩地两千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全款买房的流程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全款买房的流程1、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买房需求;2、搜索相关楼盘信息,挑选楼盘、房源;3、现场查看户......


·民事诉讼调解是必要程序吗,有哪些缺点?
      民事诉讼调解是必要程序吗,有哪些缺点?一、民事诉讼调解是必要程序吗对于民事案件的受理、审理、调解、执行等一系列程序,我国制定了《民事诉讼法......


·公务员违约金怎么算的?
      一、公务员违约金怎么算的?公务员违约金应当在签订工作合同的时候由双方进行协商决定,在法律上规定了违约金的上限不得超过30%。一方面,违约金的......


·行政处罚案由怎么写才最规范
      行政处罚案由怎么写才最规范?行政案件的案由分为:作为类案件、不作为类案件、行政赔偿类案件。其确定方法如下:(一)作为类案件案由的构成要素和确定方......


·办案单位退侦可以几次?
      一、办案单位退侦可以几次?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补充侦查一般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仍然证据不足的,应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中华人......


·公司依法注销后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公司依法注销后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一、公司依法注销后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公司注销后股东能否以公司名义主张原属公司的债权,目前并未查到具......


·女方没工作怎么给抚养费根据司法解释
      女方没工作怎么给抚养费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一、妻子死了财产怎么分配?
      一、妻子死了财产怎么分配?妻子死了财产的分配主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


·关于社会抚养费减免怎么申请
      社会抚养费是指对计划生育外的子女,也就是说对违反了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的一项税务,通俗的讲就是超生罚款,社会抚养费具有强制性和补偿,这项税收已......


·私募基金可以对外借款吗
      私募基金可以对外借款吗一、私募基金可以对外借款吗私募基金是不可以随意对外借款的。1、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其他......


·假想防卫过当如何处理?
      假想防卫过当如何处理?(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