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无能力赔偿怎么办?
在公民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或厉害关系人可以向人们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交诉状。在司法实践中的诉讼否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之分,在法院审理案件结束后,败诉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若民事诉讼无能力赔偿怎么办?
一、民事责任无力赔偿怎么办
由于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犯罪分子本人赔偿,不能株连无辜。但由于某些案件有特殊性,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本人无能力赔偿,可由别人代为赔偿:
(1)根据婚姻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造成的损失,其父母有赔偿义务,应由其父母赔偿。
(2)如果有同案犯或者其他人参与作案,其他人不管构成犯罪还是不构成犯罪,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都要承担民事责任,都应赔偿。
(3)被告人犯罪行为的违法所得,如果有一部分用于家庭生活,对这一部分,其家属有退赔义务。
(4)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不是应当判处死刑,并且必须执行的,那么,被告人的亲属应被告人的请求,或者主动提出并征得被告人同意,可以代替被告人赔偿。当然,这种赔偿也应视为被告人进行的赔偿,据此可以对被告人依法适当从宽处罚。
(5)成年人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虽然不能让其家属或者动用家庭成员共有财产赔偿,但可以动用家庭财产中属于犯罪人那一部份赔偿。
以上就是对于民事责任无力赔偿问题,所能进行的一些合法的处理方法,通过这些方法,可以尽量的使自己获得更多的补偿。希望通过本文,您可以更多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经济赔偿案件如果当事人不予赔偿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若犯罪嫌疑人无力承担民事诉讼无能力赔偿责任或者其他责任的,可以由其关系密切者来代替其支付赔偿金,若与其有血缘关系者都无力支付,则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拒不执行的现象,国家相关部门有责任监督其将刑罚具体落实。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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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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