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怎么办?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怎么办?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怎么办农村土地使用权到期,可以向发包方申请继续承包,依法经过土地承包程序,签订承包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二、农村土地承包期农村土地承包的承包期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 ;2、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 ;3、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特殊林木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两种变化情况:(1)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承包期间,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例外: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自身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以后,您如果想继续承包土地的话,就可以继续向发包方提出承包土地的申请,如果发包方同意的话,可以继续签订相关的合同协议,然后就可以再次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终止的原因是什么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关于我国的犯罪未遂有哪几种
      关于犯罪未遂有哪几种我国刑法理论一般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及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1、根据犯罪行为是否实行终了,可以......


·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有哪些?一、股权质押登记办理的方法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


·建设用地使用权房产离婚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建设用地使用权房产离婚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般来说,夫妻双方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财产分割上达不成一致的意见,尤其是对房屋的......


·哪些情况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提起诉讼。二、申请仲裁。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


·抄袭他人文章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
      抄袭他人文章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抄袭......


·男女可以去法院解除同居吗
      解除同居关系时,关系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因此必须慎重处理。可以去法院解除同居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


·商家买假药诈骗怎么处罚?
      商家买假药诈骗怎么处罚?商家买假药诈骗处《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班工资拖欠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加班工资拖欠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