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地上干活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怎么算?

在工作生活中,安全始终是最重要的话题之一,安全是人们生产的第一要素,无论在任何行业,都有其各自的安全规范。在实际生活中,常会有因意外或疏忽导致的工作上的受伤,在工作岗位或因工作受伤的情况下,都可申请工伤的赔偿。那么工地上干活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怎么算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工地上干活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怎么算
  
  手指骨折应先经过相关机构鉴定其伤害程度,判定工伤等级,再对工伤进行具体赔偿
  
  工伤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3、辅助器具费用
  
  4、停工留薪期工资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离职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阅读上文内容介绍可知,关于工地上干活手指骨折工伤赔偿怎么算这一问题,给出的解答是应先去相关机构对遭受伤害的手指进行程度鉴定,判断所受工伤的等级,再依据受伤等级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工资,依据国家规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受到工伤后应及时就医,收集好证明材料,依法索求赔偿。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他项权证的风险主要是什么
      这个世界上本来万无一失的事情就是不可能绝对的存在的,只不过社会生活是因为有了相关的法律制度和书面凭证作为约束,所以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各种民事关......


·适用遗嘱继承有哪几种形式
      遗嘱继承有哪几种形式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


·宅基地使用权能否随意转让买卖?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


·非法集资具体行为有哪些
      对于国家相关单位来说,目前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案件所面临的局面还是充满了紧迫感的,当下的非法集资案件的表现行为涉及面是非常的广的,所以处置非法......


·嫖娼属于犯罪吗 2023嫖娼被抓有什么处罚
      卖淫嫖娼行为都是我国明令禁止的,但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嫖娼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而要是有嫖娼行为的人被抓......


·可能有很多成年人都有过醉驾的经历
      可能有很多成年人都有过醉驾的经历,其实就算是称不上醉,但是酒精在逐渐消化的过程中对人体是有一定的影响的。其他的我们先不说,就说酒精会造成我们......


·执行人员怀孕了可以行政拘留么?
      触犯行政法规的时候,是要被处罚,警告,罚款,严重的情况下甚至拘留等等。但是期间拘留最多不过15日,便可释放。可是什么事件都会有特殊性。如果是怀孕......


·办了离婚财产男方不给怎么办
      办了离婚财产男方不给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


·诉前财产保全提供什么担保物?
      诉前财产保全提供什么担保物?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一般提供所有权证书担保即可。没有费用的。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


·监视居住判缓刑多吗?监视居住判缓刑几率是多少
      监视居住判缓刑多吗?监视居住判缓刑几率是多少一、监视居住判缓刑多吗?多少根据案情决定。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适用条件】对于被......


·劳动者讨薪找哪个部门最有效
      劳动者讨薪找哪个部门最有效拖欠劳动者工作的情况,其实在每一年都会上演,当然其中因为情况不同,劳动者实际采取的应对措施也是不一样的。而对于广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