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货物保全和不安抗辩权是什么?

货物保全和不安抗辩权是什么?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经济打交道也越来越频繁。这样一来,社会群体之间的经济往来就会密切。所以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也越来密切。经济关系中明显的就是人们之间的债务关系和商业关系。那么对这方面有疑问的人就会问,货物保全和不安抗辩权是什么?
  一、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清楚有先后履行顺序,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后履行义务一方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在对方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先履行义务一方有权中止合同履行。法律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二、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如下: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2、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3、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它包括三个要素:一是,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原因有:①、财产显形减少。包括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②、丧失商业信誉;③、提供劳务或完成工作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④、给付特定物的债务中,该特定物丧失;二是,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发生于合同成立之后;三是先履行方对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先履行方主张不安抗辩权,必须有对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确切证据,而不能凭自己的主观猜测。否则,将会因擅自中止合同履行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从而使自己处于不利的地位。
  三、货物保全的概念是?
  保全货物的概念:保全货物是指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仍持有货物或控制货物的处置权时,该当事人有义务对他所持有的或控制的货物进行保全。保全货物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约一方当事人因违约而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国家对货物保全和不安抗辩权这样的问题,有专门的规定。国家之所以做这样的规定就是为了能够协调好社会群体之间的经济关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秩序。所以我们在现实社会中参与经济活动的人群,应该多关注这方面的问题。这样一来就可以加深对该类问题的理解,能够在面对这样问题的时候能够很好的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一、交通事故补偿对方误工费需要包含什么项目?
      一、交通事故补偿对方误工费需要包含什么项目?交通事故补偿对方误工费需要包含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


·夫妻离婚要双方结婚证吗
      夫妻离婚要双方结婚证吗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


·赠与合同撤销无权处分是怎样的?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赠与合同撤销无权处分是怎样的?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赠与合同签订后是否可以撤销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尚未实际交付赠与物的情况完全可......


·什么时候放弃继承权有效
      什么时候放弃继承权有效所谓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作出接受或放弃继承权的决定。《继承法......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都有什么区别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都有哪些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一、夫妻财产约定范围进行分隔合法吗?
      一、夫妻财产约定范围进行分隔合法吗?夫妻双方在不违背法律,不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以将婚前的个人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财产......


·快到期的商标补证续展可以一起办理吗?
      快到期的商标补证续展可以一起办理吗?可以一起办理的;在商标局上网上提交商标续展,不需要商标证复印件,您先做续展,然后再向商标局提补证申请。商......


·打官司需要多长时间?
      打官司需要多长时间?随着人们普遍的法律意识提高,如今打官司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相反还能较好的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那这个打官司需......


·其实有些人对于监护人的概念并不是很清楚
      其实有些人对于监护人的概念并不是很清楚,这也就导致了他可能对法定监护人的概念有些模糊,那么被保险人法定监护人是什么意思?根据相关的规定,法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