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人防工程质量保修合同是怎样的

人防工程质量保修合同是怎样的?
  
  人防工程是城市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程,建设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躲避和隐藏人员,并转移物资。人防工程在建设完成之后,施工方会与发包方签订一份保修书,在之后的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生问题,可以根据该保修合同进行保修。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人防工程质量保修合同是怎样的。
  
  人防工程建筑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 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范围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不发生 ;
  
  7、保温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不低于5年;
  
  8、孔口防护设备(包括人防门、挡窗板、悬板活门等)质量保修期为不低于5年, 防护设备结构质量保修期应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并且不低于设计文件要求年限;
  
  9、装修装饰工程中,除有专门规定质量保修期限的分项工程应遵从其的规定外,室内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不低于2年, 室外涂料装修质量保修期限为不低于2年; 室外其他材料装修质量保修期限为不低于5年; 外窗质量保修期限为不低于5年,外窗五金件质量保修期不低于2年;
  
  10、除采取隐蔽方式安装的给排水管道质量保修期限为不低于10年,其他建筑给水及排水工程(含战备水箱、排污泵)质量保修期限为不低于2年;若管线设置在主体结构内,其质量保修期限应与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相同;
  
  11、采取隐蔽方式安装的管线质量保修期限为不低于10年,其他采暖及制冷系统质量保修期限为不低于2年,若管线设置在主体结构内,其质量保修期与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相同;
  
  12、线缆质量保修期限为不低于5年,其他电气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不低于2年;
  
  13、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不低于2年;
  
  14、人防专用电梯(货梯)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不低于3年;
  
  15、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无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有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 其他
  
  双方无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双方在该工程验收前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对质量保修的范围、费用、保候时间等内容进行约定,如果工程出现问题,承包方应及时派人进行维修,而该工程如果发生质量问题,保修的费用则会由造成该问题的责任方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哪些一、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有哪些1、出售车辆未过户,登记车主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


·商事留置权构成要件有哪些
      商事留置权构成要件有哪些企业之间商业互动频繁,民事留置权中牵连关系的规定对于商事来说过分严苛,为了利于商人基于连续性交易活动产生的债权保护......


·专利权缴费的方式有哪些?
      专利权缴费的方式有哪些?(一)网上缴费缴费人可以在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通过登录对外服务的网上缴费栏目缴费。个人用户可使用银行卡支付方式,专利代理......


·一般行为人私造枪支怎么判刑
      由于我国对枪支的管控是比较严格的,不仅不允许公民私自持有枪支,另外也不允许未经许可而私造枪支。也就是说,对于私造枪支的行为,也是会被认定为犯......


·在家中写的遗嘱有用吗?
      在家中写的遗嘱有用吗?有效,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且有签名,注明年、月、日的就有效。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


·肇事逃逸报警时限是多长?
      肇事逃逸报警时限是多长?交通事故报警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建议尽快报警,时间长了会影响案件调查,并且报案时必须同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据,否则交警部门......


·夫妻一方为精神病如何起诉离婚因一方患有精神病而提
      夫妻一方为精神病如何起诉离婚因一方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主要有三种情形:(1)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婚后久治不愈的;(2)一方婚前患过......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由于工程的大量实施,工程事故问题较为严峻。所以,需要在工程事故发生前通过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杜绝事故的......


·未签劳动合同索赔需要什么材料 ?
      未签劳动合同索赔需要什么材料?一、未签劳动合同索赔需要什么材料1、工卡打卡记录;2、上班的一些照片;3、企业给予的任何证明;4、工资的发放......


·在我国侵犯知识产权是什么?
      在我国侵犯知识产权是什么意思科学技术在不断进步的同时,可以说现如今的知识产权所覆盖的范围也是非常广泛的。多数专业的高精尖人才其实都非常注重保......


·老人去世后多久办继承公证?
      老人去世后多久办继承公证?老人去世后可以立刻办继承公证,法律规定,如果是遗嘱指定继承,需要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