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网络诈骗小偷不好抓怎么办

网络诈骗小偷不好抓怎么办信息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带给我们各种便利,但是我们的个人信息也经常被不法分子所获取对我们进行诈骗。遇到诈骗对于罪犯往往是很难抓捕的,但是还是应该报警的。那么,网络诈骗小偷不好抓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警察怎么抓诈骗小偷?报警后,成立侦察小组,识别出骗子个人信息,录入全国公安系统,列入通缉名单,全国进行抓捕。遇到网络诈骗,小偷不好抓怎么办:一、保持冷静、确定损失当遭遇了网络诈骗,我们需要尽量保持冷静,切莫慌张,首先,我们要确定自己的损失,如钱财、物品等,可以的话,可列出损失清单,供报案所用。如被骗财物为游戏道具、游戏币、账号或其他虚拟物品,请先联系该游戏、软件或网站的管理员进行处理。二、尽快报警、防止二次受骗确定了损失之后,我们必须尽快报警,切不可再联系网络诈骗者,防止二次受骗,有的受害者扣回损失心切,未经报案便私下联系网络诈骗者,并且轻信了其提供的退款、退物的谎言,二次受骗,使损失进一步扩大。三、想尽办法、尽快止损报警之后,我们可想办法进行止损,如尽快联系开户银行,要求冻结我们自己的被骗账户,为联系银行、报警,进一步止损工作争取宝贵时间。四、搜集证据、妥善保存网络诈骗者一般都是通过媒介与被害人接触联系,如qq、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和网络游戏等。首先受害者要保存所有证据,以及交易记录,最好有银行的交易记录,还要网络聊天记录,与对方的联系方式。五、选择正确的报案地点被骗人可以向案发地、诈骗行为实施地、诈骗结果发生地、嫌疑人住所地报案,就是你可以选择在你的所在地报案,如若你清楚犯罪嫌疑人在哪,也可以去其所在地报案,两地警方任何一方接到报案后均应受理(受理并非立案)。六、如实反映案件情况公安机关破案主要根据被害人的陈述以及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中在计算机网络上遗留的数据信息,利用专业技术和工具,分析判断犯罪人的有关情况,追踪犯罪所使用的计算机终端的位置和有关数据,以确定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开展侦查工作。有的受害人因受到网络诈骗受害人的懊悔和羞愧,而很少报案或者即使报案也有隐瞒事实的,给公安机关破案加大难度。对网络诈骗案件的案情分析,主要根据被害人的陈述以及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中在计算机网络上遗留的数据信息,利用专业技术和工具,分析判断犯罪人的有关情况,追踪犯罪所使用的计算机终端的位置和有关数据,以确定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开展侦查工作。关于网络诈骗这个问题,只有诈骗金额超过3000元以上的,才能报警才会去立案侦查,同时我们也要积极配合。防止网络诈骗报警不是最根本的解决方法,只有从意识上提高防范意识,才不会被不法分子所欺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家具交货超期违约金是多少?
      家具交货超期违约金是多少?如果家具交货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


·广东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法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使得广东人民对土地的使用有个明确的了解,为此制定了广东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的相关法规,清晰了确定了使用土地的使用方式、出让、租赁方式,保证......


·南京太平门逆向行驶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南京太平门逆向行驶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近日南京大平门因为机动车逆向行驶而酿成了较为惨重的交通事故,使得逆向行驶这种一般性的违章事故,再次成为了社......


·车祸致人死亡有哪些刑事责任?
      车祸致人死亡有哪些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劳动合同45条应当如何解读?
      劳动合同45条应当如何解读?本条是关于在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下劳动合同期满不得终止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内容是: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


·低价股权转让原因说明正当理由有哪些
      低价股权转让原因说明正当理由有哪些?一、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和不逃逸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和不逃逸的规定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和不逃逸的规定是需要确定交通肇事是否当事人存在着逃避法律责任的这样一种情形,一般情况下配合公安机......


·山西阳泉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山西阳泉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


·离婚财产复婚后归谁
      离婚财产复婚后归谁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


·强制征地程序及流程是什么?
      强制征地程序及流程是什么?一、强制征地程序及流程是什么(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


·管辖权转移错误的情况下怎么办?
      管辖权转移错误的情况下怎么办?原受理法院应严把立案关,不符合立案标准的应让起诉人补充、完善后再立案。对不符合立案基本要求,经工作仍达不到法院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