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区别?

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区别?投资的方式是有许多的,保守的可以选择银行存款,想多点利润的可以选择国债,追求高收益的可以选择买企业债券或者是股票。当然,所有人都希望能以最小的投资获取最大的回报,只是说,在进行风险评估时,确定自己是否能够承担后果。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区别?
  公司债券与股票的区别?
  
  (一)筹资的性质不同
  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是企业(公司);股票发行主体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筹资性质不同,投资者享有的权利不同。债券投资者不能参与发行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只能到期要求发行者还本付息;股票持有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和利润分配,但不能从公司资本中收回本金,不能退股。
  (二)存续时限不同
  公司债券作为一种投资是有时间性的,从债券的要素看,它是事先确定期限的有价证券,到一定期限后就要偿还。股票是没有期限的有价证券,企业无需偿还,投资者只能转让不能退股。企业惟一可能偿还股票投资者本金的情况是,如果企业发生破产,并且债务已优先得到偿还,根据资产清算的结果投资者可能得到一部分补偿。相反的,只要发行股票的公司不破产清算,那么股票就永远不会到期偿还。
  (三)收益来源不同
  债券投资者从发行者手中得到的收益是利息收入,债券利息固定,属于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计入公司运作中的财务成本。股票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有权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得到股息、红利,股息和红利是公司利润的一部分。在股票市场上买卖股票时,投资者还可能得到资本收益。
  (四)价值的回归性
  债券投资的价值回归性,是指债券在到期时,其价值往往是相对固定的,不会随市场的变化而波动。例如,对于贴现债券来说,其到期价值必然等于债券面值;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到期价值,必然等于面值加上应收利息。但是股票的投资价值依赖于市场对相关股份公司前景的预期或判断,其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公司的成长性,而不是其股息分配情况。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股息支付情况较好的公司,其市盈率也较低。而且从理论上讲,一只股票的价格可以是0到正无穷大之间的任意值。
  (五)风险性不同
  无论是债券还是股票,都有一系列的风险控制措施,如发行时都要符合规定的条件,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公司(企业)债券,其投资风险也要比股票投资风险小得多。主要原因有两个:1、债券投资资金作为公司的债务,其本金和利息收入有保障。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期限还本付息。债券利息作为企业的成本,其偿付在股票的股息、红利之前;利息数额事先已经确定,企业无权擅自变更。股票投资者作为公司股东,其股息和红利属于公司的利润。因此,股息与红利的多少事先无法确定,其数额不仅直接取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2、债券和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同样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但二者波动的程度不同。一般来说,债券由于其偿还期限固定,最终收益固定,因此其市场价格也相对稳定。股票价格的波动比债券要剧烈得多,其价格对各种“消息”极度敏感。不仅公司的经营状况直接引起股价的波动,而且宏观经济形势、市场供求状况、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也能引发股市的大起大落,因此股票市场价格涨落频繁,变动幅度大。关于股票与公司债券,购买者的目的都是为了赚钱。那么,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区别呢?股票只能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而债券不限制。关于收益部分,股票的收益肯定要高得多,经常听说有人一夜暴富,但也有人一夜之间倾家荡产。市场,是有一定风险的,在投资之前,请一定做好承担风险的准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民如何举报传播淫秽物品
      公民如何举报传播淫秽物品?对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可以到公安机关举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


·非机动车牌照代人补办流程是什么
      非机动车牌照代人补办流程是什么随着社会的发展,汽车行业也飞速发展,几乎每个家庭都有一辆车代步用。可是社会上还是存在买不起车的人群,他们就选择......


·一、交通事故后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后调解程序是怎样的?一般,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会根据事故双方当事人的申请,......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怀孕职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怀孕职工吗一、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怀孕职工吗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


·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列入遗产的范围?
      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列入遗产的范围?一、公民的哪些财产可以列入遗产的范围?《民法典》对公民的合法遗产范围有明确的规定:(1)公民的合法收入;......


·治安行政强制执行的特点有哪些?
      治安行政强制执行的特点有哪些?一、治安行政强制执行的特点有哪些?(1)治安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履行治安管理义务;(2)......


·如何区分包庇罪和妨害作证罪
      如何区分包庇罪和妨害作证罪妨害作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犯罪的直接客体有所不同。虽然两罪的直接客体都是简单客体,但前罪侵犯......


·天津劳动仲裁在哪里,如何进行申请
      天津劳动仲裁在哪里,如何进行申请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


·刑法中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中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


·抚养费承担的方式有哪些
      在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时候,除了要搞清楚抚养费的数额是多少外,同时还要知道应该以怎样的方式来承担抚养费。当然,这些都是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代驾撞死人责任由谁承担
      代驾撞死人责任由谁承担一、代驾撞死人责任由谁承担时下,机动车有偿代驾已经成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那么,找代驾司机开车回家途中发生事故,造成车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