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消费众筹属于非法集资是否正确?

如今互联网金融高速发展,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典型代表,具有开放,便捷,高效等诸多传统融资方式不具备的优点。但是,众筹却又往往与非法集资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众筹和非法集资的界限有时难以区分,很多人认为消费众筹属于非法集资,事实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其中一种众筹形式——消费众筹。
  
  一、什么是消费众筹?
  
  消费众筹就是产品众筹。也叫回报众筹。又称为“奖励众筹”类似于“团购 预售”,给与投资人或支持者以产品实物和服务的回报 消费众筹是人们喜闻乐见的一种众筹类型,主要为实体店铺、产品、消费基金等实物产品筹集研发和生产资金,为品牌的宣传吸引客流,为这些产品投资的用户成为支持者,他们获得的回报一般就是产品本身。
  二、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 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为以下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三、消费众筹是否属于非法集资?
  
  正常来讲,消费众筹不属于非法集资。 如果规范运作,严格审核项目发起人资质,对募集资金严格监管,该种模式采用的是预售 团购模式,目前是比较安全的众筹模式,不会触犯非法集资红线,当然,一些利用该模式实施的虚假回报众筹则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类中的集资诈骗犯罪。 综上所述,消费众筹属于非法集资显然是不对的。消费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下众筹的一种模式,能够提高融资效率,节约融资成本。消费众筹相对而言是一种比较安全的众筹模式。而非法集资则是违法吸取公众资金,出资人的利益不仅面临巨大风险,而且得不到法律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债务人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还利息
      债务人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还利息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日常生活中,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当事人可能会因为建筑施工
      日常生活中,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当事人可能会因为建筑施工的质量等问题而产生纠纷,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诉至法院,在具体的诉讼过程中需要进行举证......


·房屋出售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出售房屋肯定是要建立在当事人一致的基础上,而完成交易的话,则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房屋过户手续。此时就不得不说到要提供的房屋出售协议。......


·当前网络社交媒体越来越普及,许多人喜欢在朋友圈内发表自己的言
      当前网络社交媒体越来越普及,许多人喜欢在朋友圈内发表自己的言论以获得他人的关注,朋友圈虽然属于个人应用的一种社交工具,但因其有着向多人公开表......


·在城市建设中,我们所看到的高楼大厦,有名的建筑。都是通过开发
      在城市建设中,我们所看到的高楼大厦,有名的建筑。都是通过开发商建筑完成的。离我们生活最近的就是我们居住的房屋。房屋是由房地产开发商建筑完成后......


·接到不还款的立案侦查短信怎么办?
      接到不还款的立案侦查短信怎么办?接到短信后,首先确认身份,如果身份无误则需要按照司法机关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2023年什么是侵权法该如何认定
      2023年什么是侵权法该如何认定一、什么是侵权法该如何认定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侵权责任法》同时废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


·夫妻二人一人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么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


·一、法定继承人孙子继承财产需要纳税吗?
      一、法定继承人孙子继承财产需要纳税吗?法定继承人孙子继承财产需要纳税,我国《继承法》没有赋予孙子女、外孙子女法定继承人地位。一般认为,之所以如......


·故意伤害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民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故意伤害罪的民事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交通事故处理费用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共同承担
      交通事故处理费用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共同承担。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不收费。重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要承担800元,负主要责任的600......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